[公告] 關於是否開設鹿晗個人板 (投票前請詳閱)

作者: aides ( )   2014-11-03 07:51:03
EXO成員鹿晗於2014/10/10當天正式向所屬經紀公司SM娛樂提出解約,
目前雖然解約官司還沒有正式的結果,
但針對是否要進行分板投票的界限,
比照前例,當初我們作出的決定是:
當「鹿晗開始以非EXO成員的身份,展開個人活動」之時,
我們就會開設分板投票。
昨日(2014/11/02)鹿晗在解約風波後首次公開露面,
參與了電影'重返二十歲'的發佈會,
雖說該電影為其在SM娛樂期間接下的工作,
所以產生了與'重返二十歲'相關的工作是否算是「和EXO無關的個人活動」的爭議。
但畢竟鹿晗此次露面,已經不是以「EXO成員」的身份出席,
目前的狀態跟工作已完全與EXO無關,是以個人的身份進行著,
符合了當初訂下的「非EXO成員身份」條件,
所以我們還是決定進行分板投票。
投票議題 現在是否需要另外開設鹿晗的個人板?
投票時間 即日起,為期五天
投票將結束於 11/08/2014 07:46:39 Sat
投票選項 A) 贊成,EXO板不得再討論其日後個人活動
B) 反對,等官司結束後再來重新討論投票
C) 不論日後結果如何都不要分板
投票資格須符合以下三項 1.註冊兩個月以上
2.上站次數20次以上
3.在2014/11/03之前至少發過一篇文章
(不限定在EXO板發文,以有效文章計算)
在EXO板看板頁面,按大V即可投票,
一人只有一票,請慎重考慮您的選擇,
也歡迎每一位看板使用者踴躍投票,
不要枉顧自己的投票權益。
票數最高的選項即為最終結果。
但考慮到B、C都是「反對分板」的立場,
若A選項最高票,但B與C兩選項加起來票數大於A選項的話,
此階段投票結果將會是「暫不分板」
板上會針對B與C做第二次的投票。
如果是A選項是最高票,B、C加起來也沒有超過的話,
即日起鹿晗與EXO無關的個人活動,將不得在板上討論,
並且也請有意願的人士自行去連署新板,
EXO板無權也不會介入。
如B選項為最高票,將會等到官司正式結束後,
一旦鹿晗確定脫離EXO,再來討論是否要進行投票,
在此之前,其消息跟活動都還是能在EXO板討論。
若是C選項最高票,即為不論最後的官司結果如何,都不要開設個人板,
即使鹿晗以後不再是EXO的一員,板上還是能夠留空間討論其動向。
特殊情況 如果日後開設了個人板,但鹿晗回到EXO,
EXO板無權干涉其個人板的存廢,
但EXO板將會重新開放讓大家討論其演藝活動。
由於EXO板是所有板友一起享有的討論空間,
不管是否有前例,透過全體投票這個過程都是勢在必行,
請大家務必按照自己內心的想法而投出自己支持的選項。
在處理兩次的官司事件與分板投票上面,EXO板主群都是採以絕對公平的態度處理,
如果有任何疏失也請麻煩指正。
在投票結果出來前,與鹿晗相關的消息請集中於
文章代碼(AID): #1KLVG7U5 (EXO) [ptt.cc] [留言] 141102 鹿晗 微博更新
此篇文章內討論。
也請各位板友耐心等待投票結束,
請投下自己的決定並尊重最終的結果。
作者: fleece (...)   2014-11-03 13:14:00
小小建議:這種事是不是應該統一,而不是每次發生都投票一次。應該是投:如果有發生類似情況是否一律就是分版。不然以後如果有人分版,有人不分,不是很奇怪嗎?(當然是希望不要再有人退團了啦!) 不過這只是個人建議,要每次投票也可接受。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4-11-03 13:28:00
對該類事件處理公平性,統一 +1
作者: elenuial (蛋)   2014-11-03 14:55:00
覺得統一比較好 版主們也不會這麼辛苦
作者: sj351357 (YAYA)   2014-11-03 15:49:00
我覺得每次投票沒關係,因為每個人情況不一定相同,如果是合約到選擇不續約呢?又或者選擇轉幕後呢?這樣的"退團"情況需不需要分版呢?考慮到未來的可能,目前就決定針對"退團"統一處理我覺得不洽當
作者: lostsky0203 (遇見時候)   2014-11-03 16:50:00
統一處理應該是指當成員不以EXO成員身分進行活動時一律分版,不管是解約或不續約都適用
作者: byre820302 (can)   2014-11-03 16:53:00
推lostsky大,我的想法跟你一樣!!
作者: lavercake (Faith)   2014-11-03 16:57:00
告公司提前解約和合約到期選擇不續約 完全不一樣吧
作者: chu0101 (汪汪)   2014-11-03 17:42:00
我覺得統一處理應該是要針對自行解約退團,解約跟不續約不一樣+1
作者: amy930408 (myamy)   2014-11-03 17:56:00
推chu大 自行解約跟約滿不續約不一樣+1
作者: lostcat (迷路的貓)   2014-11-03 20:48:00
其實有疑問,這樣投票會不會造成同樣情形,卻因個人人氣不同產生不同結果,這樣算公平嗎?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4-11-03 20:50:00
人氣的確會影響結果+1 ~@@
作者: kikiyan (飽很快樂)   2014-11-03 20:56:00
我覺得自行解約就可以比照之前的辦理了,至於約滿不續約那些可以到時候再為這個情況再投票也不遲,畢竟也是好幾年後的事情了
作者: lavercake (Faith)   2014-11-03 21:11:00
每種情況每個人都會有不同見解 光是解約或不續約都有人覺得是一樣了 投票應該是能集最大公約數的做法也許有人是看人氣在投的 但能決定結果的應該不只是人氣
作者: sj351357 (YAYA)   2014-11-03 21:26:00
每個狀況每個人的想法不同,每次投票才是最能體現當時版友的想法,人氣不會是影響結果的絕對因素。
作者: maki7633 (maki7633)   2014-11-03 22:02:00
雖然傷心,但我要投下我那一票了...
作者: chu0101 (汪汪)   2014-11-04 03:11: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amy930408 (myamy)   2014-11-04 07:39: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asami (阿撒米)   2014-11-04 15:48:00
人氣不會是影響結果的絕對因素+1
作者: glady1217 (water)   2014-11-04 17:16: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byre820302 (can)   2014-11-04 17:44:00
人氣不會影響結果,但走的漂亮還是走的醜會影響結果
作者: rikirene   2014-11-04 21:13:00
推lost跟chu大請問投票頁面為何輸入後按1也無法跳出啊?或按enter後,又要重新選擇一次選項,我都不確定到底有沒有投成功....還有請問這次沒有開放留言嗎? 上次不是有嗎?
作者: hildie (金朴金朴)   2014-11-04 21:36:00
對於b的選項, 要知道官司打的不是一兩個月, 隨時都超過1年, 這樣不會拖太久嗎?
作者: bettyhsiao (貝蒂吶)   2014-11-04 22:07:00
版主只是照上次的選項啊,如果這次更改選項,或在投票前就把所謂「人氣」考量進去,才是真的不公平吧。如果覺得某選項不適用,不要投該選項不就好了…
作者: maki7633 (maki7633)   2014-11-04 22:12:00
推樓上 ,而且我也不認為走得漂不漂亮會影響投票結果………
作者: byre820302 (can)   2014-11-04 22:26:00
自行解約=走得不漂亮, 合約到期不續約=走得漂亮這樣子走的票不漂亮會影響吧
作者: maki7633 (maki7633)   2014-11-04 22:29:00
喔,那我誤會了(>﹏<)
作者: amy930408 (myamy)   2014-11-04 23:28:00
r大 你要先按A,B,orC的選項後按enter 他就會有個"*"符號應該是在讓你確認有沒有選對 確定了之後再按1 之後再按enter送出就可以了 之後就會跳出需不需要留言的選項~抱歉忘記最一開始的確要先按1進入分版這件事的投票
作者: hildie (金朴金朴)   2014-11-04 23:50:00
啊, 和上次一樣那就行了沒問題(總覺得這樣說好悲傷)
作者: rekahey (rennn)   2014-11-05 15:44: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rikirene   2014-11-06 12:05:00
謝謝amy大,我投票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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