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男籃退費及籃球裁判長

作者: dadadydy013 (小范)   2011-03-31 02:14:15
因男籃彰師地理及海官海科棄賽,造成共五場次的比賽取消,一場八百塊,
總共四千塊。
不過裁判仍收取費用,不願退部分費用(在這是指四十分鐘吹判費),
故在此想請問大家意見。
我先說我個人意見,
棄賽場次跟比賽場次不同。棄賽場次的裁判不用吹判
四十分鐘的比賽;但比賽場次就要吹四十分鐘。就裁判體力跟
精神上會有差別。
不過就如稍早在PO這篇文之前,有一位參與這次吹判任務的裁判(化名小豬)
說,他們是以場次計費,而不是以時間計費。
小豬說籃球比賽有分許多環節,從比賽籌備期間的裁判聯絡、裁判安排時間,
比賽前裁判到場、球員登錄、檢視球員名單、比賽四十分鐘或計時十五分鐘
等候欲棄賽的球隊,最後完成比賽並簽名確認。
小豬還說他比較願意上場吹判,因為在場下多無聊呀!
另外,對於裁判長的費用,小豬說裁判長為聯繫並調度各裁判、賽事臨時異動聯繫,
而裁判長本身並沒有擔任任何一場裁判職務,他整日於場地坐鎮,
如有臨時的調動或是突發狀況,他會調整;換句話說,在場上吹判的裁判,
他會在場下盯,所以裁判長也不輕鬆。
小豬並回應之前有位裁判長收取費用後又對裁判費用抽成一事,他說這是那位
裁判長的個人品格問題,他沒有碰過這種問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