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報名志工的疑問

作者: green508 (噴水貢丸)   2017-02-23 22:13:10
※ 引述《triff (triff)》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小弟今天把報名表寫好傳真給中北部的消防局,希望報名參加救護志工,但是稍晚我接到
: 救護科長官的電話。
: 他要我先上臺北e大上12個小時的志工課程,然後說有消息的時候會跟我聯絡。
: 我突然感覺奇怪,為什麼要上12小時的網路志工課程?
台北e大的課程是志工基礎教育訓練
一般來說要領有衛生福利部的志願服務手冊
必須完成基礎教育訓練及特殊教育訓練
原本基礎教育訓練由各認可單位自行找講師授課
但因為基礎訓練的課程內容都相同為了節省金費
後來改成所有需要上志工基礎訓的人自行登錄台北e大上課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九條的規定: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 一、基礎訓練 二、特殊訓練。
特殊訓練因應各單位服務性質不同而由單位自行承辦
完成了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才能成為該運用單位的志工
舉我的例子好了:
我當初是參加教育志工的特殊訓練所以我的手冊字號是教字XXXXXXXX號
但當我要去做社會福利類的志工服務前我必須再去受社福類志工的特殊訓
這是在你的服務時數需要登錄在衛福部志願服務整合系統的前提下
當然現在有的是學生缺時數不需要受訓就可以參加的志工服務
: 再來志工報名救護科卻回我有消息的時候會跟我聯絡。這代表不缺志工是嗎?
: 我以前是曾經是消防替代役,有T1證照,雖然已經過了兩年了,需要重新考過,但是長官
: 這樣回答我,代表沒希望了是嗎?
呃...
繳交了報名表後要經過義消分隊長的審核
然後再交由警察機關查詢有沒有前科
之後還要等消防隊的受訓課程
並不是你繳交報名表馬上就可以上線
通常各縣市一年辦理的義消訓練就大概1-2次
等受完訓練還有專業訓練
訓練課程各個縣市可能規定不同
就算缺志工也不可能馬上就進來
以上如果有誤歡迎各位學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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