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 公司要求不得施與急救

作者: gn231949615 (Time Machine)   2014-06-09 09:45:32
我是一位醫院急診室的工作人員
因為常年做重症的關係
拿了EMT執照
很多很多的病人,都在我轉送病人,沒有護理人員的那幾分鐘,狀況改變。
公司要求我不準救護的理由很簡單,就是怕我爬到頭上,成為老大。
為了這個莫名其妙的理由,上禮拜在X光室送了一條命...
病人裝心律器,測到的心律不是病人的,
看診人數暴多,現場只有我發現血氧73異常無血壓,
我不能離開病人衝去通報
身邊最近的護理師要2分鐘。急救區OCHA還好幾個根本沒空
我被要求不能CPR,不能監測讀數,病人狀況改變只有我當下最清楚,而我無法做任何事。
這是一條命...而封建制度帶走了他
等下上班我還得面對檢討...因為我"違反尊重公司"
這種莫名其妙的理由...
前幾天還有人說我不知道誰是老大...
我只是有豐富經驗熱心的EMT...
對我的打擊很大...
為什麼...心很痛
如果民眾知道院內轉送時沒有護理師跟~很沒保障
如果今天走的是老闆的家人
如果阻止救護會有罰則
如果黃金時間我能插手救護
如果我能保障你們所有人的生命
也許要幾個大官的家屬痛過...才有法規保障我們
※ 編輯: gn231949615 (101.12.144.130), 06/09/2014 10: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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