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03年度鳳凰志工召募

作者: ultimatePTT (ultimate)   2014-03-17 09:52:47
http://www.tfd.gov.tw/detail.php?type=article&id=13562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鳳凰志工召募訓練計畫
一、計畫宗旨:為激勵社會大眾秉持「以服務充實人生,用關懷增進溫情」的理念,發揮
「助人最樂,服務最榮」之精神,進而擁抱「鳳凰情」,展現「天使心」,踴躍投入志工
行列,積極散播服務種子,同為協助緊急救護工作及增進社會安祥而奉獻心力。
二、鳳凰志工服務項目:
(一)每週於指定協勤分隊服勤至少1次,服勤時段為19時至22時。
(二)勤務內容:救護車協勤及支援救護勤務、參與演習救護演練、支援宣導活動及急救
推廣等。
(三)召募志工完成二階段訓練且評量合格後納編本市義勇消防人員,並於1年內完成「
義勇消防人員基本訓練」。
三、召募對象:
(一)20歲以上、45歲以下之身心健康中華民國國民。
(二)設籍且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者(未設籍本市者請於參加義消人員基本訓練之
前,補正戶籍資料)。
(三)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四)具助人熱忱與服務志趣,且願餘時參與救護及相關工作者。
(五)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者,但因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四、召募名額:預定30人。
五、辦理方式:(如附件1、2)
(一)面談:103年6月21日(星期六)上午9時,地點另行通知。
(二)訓練課程:
1、專業訓練: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及分隊(救護車)實習。
2、義勇消防人員基本訓練。
六、訓練期程:
(一)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 103年7月5日至7月27日(每週六、日,8時至17時,合計4
週)。
(二)分隊(救護車)實習: 103年7月28日起12週期間(原則每人每週1次、每次3小時,
19時至22時)。
七、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3年6月1日(星期日)止。
(二)報名方式:報名表(word檔格式)致函電子信箱:iw66@tfd.gov.tw (電子郵件主旨
:報名鳳凰志工),報名表詳如附件3。
八、聯絡人:謝宜樺先生,(02)2729-7668轉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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