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條約本來有其神聖性
不能被任意踐踏,就算廢止也不能把領土主權割讓回溯,讓割讓變成無效的暴力佔領
但現代一直亂搞,搞到什麼條約都是廢止,實際都是各路核武國說了算
那假如當年建立西伐利亞體系時,就有「條約不得回溯和逕自修改,否則天下共擊之」
割讓領土也不能因為條約廢止而回溯
只能要求再割讓
例如一戰結束後,美英堅持不讓法國以歸還為名收回亞爾薩斯-洛林,而必須寫成
「德意志帝國割讓亞、洛給法國做為其賠款的一部分」
所謂「收回」就是一塊遮羞布,意思是我沒有割讓,是他搶奪才失去,這塊地從頭到尾都是
他強佔我的地
那之後會如何發展
假如依照這個條約體系
讓中華民國只能收回滿洲國
而台澎必須寫成日本帝國割讓給中華民國
那後來會如何
蔣會堅持不寫歸還就不簽字嗎?
因為簽了等於1895~1945台澎都是日本合法領土而不是暴力竊佔中國國土
不過至少未定論會沒戲,因為割讓沒有無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