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論洮西會戰後的罪己詔

作者: boman (暴 民)   2017-09-10 14:48:25
※ 引述《Hartmann (銀之朔風)》之銘言:
: 有人為了黑姜維,連罪己詔都故意淡化成沒什麼了不起的事,為免有人真的相信
: 這論點然後出去被人笑,在此特別澄清一下:
: 罪己詔的簡介: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D%AA%E5%B7%B1%E8%AF%8F
: 基本上呢,罪己詔就如同維基上記載的一樣,是君主「進行自我批評的詔書」,
: 使用時機不一,不過大致歸納起來,主要有三種情形:
: 1.君主因為某件事(或某些政策)處理不當,於是透過罪己詔表示自己認錯並願
: 意予以改善。
: 這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漢武帝的輪台詔。
: 2.重大天災或天有異象。
: 古人對這個很重視,一般常認為這代表君主或朝廷有失德的行為。
: 典型例子就是漢明帝因為日蝕,所以下罪己詔並徵求直言。
: 3.發生危及政權的重大事故,比如戰爭、叛亂戰況不利,極需收攏人心。
: 典型例子就是宋徽宗下過的兩次罪己詔:
: 一次是方臘起事,震動整個東南時,宋徽宗下罪己詔,承諾廢除花石綱,
: 並讓童貫到處宣揚以挽回人心。
: 第二次就是金兵南下,宋徽宗沒法解決,於是下罪己詔後把爛攤子丟給
: 宋欽宗,自己跑路了。
: 以上這三種情況,除了第一種事情本身是可大可小(大者可以像是輪台詔,是
: 根本改變國策;小的可能只是皇帝表示一些懺悔,比如李世民對於干預司法一
: 事表示道歉)外,其餘兩種情況在古代都是非常嚴重的大事,也就是說,一旦
: 皇帝因為後兩種情況而下罪己詔,就代表發生的事情很嚴重(天有異象在現在
: 未必當回事,但古人是很認真把這當作警示的,漢代還常因此而換掉三公等級
: 的高官),必須慎重以對,而不得不透過罪己詔來安撫、收攏人心。
: 那麼洮西會戰後曹髦的罪己詔是哪一種?很顯然的,是第3種。這可以從以下
: 幾點證明:
: 1.魏國從立國到滅亡,不是沒有打過敗仗,損失慘重的敗仗也不是沒有,東關
: 就是,但因戰敗而下罪己詔的(事實上,曹魏立國46年,這是唯一的一次下
: 罪己詔),只有這次。
: 2.或許有人會說這次曹髦個人想要下,但同樣是曹髦在位期間發生的襄武之戰
: (精確的說,應該是發生在曹芳被廢,曹髦上位的前後),也是魏國戰敗,
: 結果魏國連點反應都沒有(本紀內還沒紀錄)。
: 3.詔書內容都很具體的指出因為洮西會戰的失利,所以才會下此詔書並推出諸
: 多安撫政策(也是魏國從立國到滅亡,從來沒有過的紀錄)。
: 4.最重要的是,罪己詔內的這些安撫政策,不但指明就是針對洮西會戰敗後的
: 隴右地區,同時也是一次性的,以後魏國並沒有把這些安撫政策變成他們的
: 制度,這完全是為洮西會戰戰敗後的收尾量身定做的。這也足以證明絕對是
: 第3種而非第1種。
: 也就是說,這反映了洮西會戰的戰敗被魏國高層認為是足以動搖政權的大事,
: 甚至其事態之嚴重還在石亭、興勢、東關這些大敗之上,所以才會決定下罪己
: 詔來安撫民心。
: 另外,罪己詔是以詔書的形式下達。換言之,不比平常說話可能只有史官會記錄
: 下來,這是等於向全天下公告,拿現在來比,可以說就是政府以新聞稿正式對外
: 宣布事情的形式,所以君主沒事不會喜歡亂發罪己詔的,除非他喜歡整天對全天
: 下公告:我無能、失德,是個廢物之類。我想只要腦袋還正常的人,沒事都不會
: 想這麼做。
光看到14歲小皇帝的罪己詔也不要有太多聯想﹐怎樣等級的大事需出罪己詔才是需要考慮。
詔曰:「朕以寡德,不能式遏寇虐,乃令蜀賊陸梁邊陲。洮西之戰,至取負敗,將士死亡,計以千數,或沒命戰場,寃魂不反,或牽掣虜手,流離異域,吾深痛愍,為之悼心。其令所在郡典農及安撫夷二護軍各部大吏慰卹其門戶,無差賦役一年;其力戰死事者,皆如舊科,勿有所漏。」
從詔書所見﹐死者千計就已經講明數萬人損失是誇大其詞﹐為什麼損失數千人需要發罪己詔正好這一路以來爭論的重點﹐刺史的權限﹐洮西之戰的規模﹐刺史是地方行政長官﹐所領是地方民兵﹐洮西之戰即損失的數千人是地方民兵﹐數千人在大州大郡不是大數目﹐在編戶只有數千戶的邊境小郡就是絕大打擊﹐而且戰事已經是連續三年發生﹐也完全集中在同一地區﹐這是什麼需要出這一詔書的目的免賦役一年。要主導數萬人的戰事﹐從曹魏歷史來講﹐需要大軍區都督指揮才成事﹐不存在一個地方民政官可以打一場可以動搖國本的戰爭。
哈兄把洮西之戰講得好嚴重﹐但實怎樣嚴重又講不出來﹐還要上綱上線到動搖國本﹐真的不知從什麼事實根據得出﹐純軍事來說﹐蜀軍的進展除了可以在魏境停駐外﹐不見有什麼突破﹐隴西鍾題這偏遠邊地戰略意義比扶風五丈原已經差天拱地﹐根本要動搖隴右也有點難度﹐連隴右最弱小的郡也佔領不到﹐距離動搖隴右還有漫漫長路。
在帝紀有記這樣的史料﹐根本用意是好清楚﹐從史料上黑曹髦和王經君臣﹐失德皇帝和敗軍之將﹐這兩位都不是好貨色才會司馬家被殺。
作者: colchi (柯奇)   2017-09-10 14:55:00
最後一句的文法我看不懂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7-09-10 14:58:00
推 這解釋很合理 所謂打擊大 是相對邊郡人口來說的而不是打擊大就直接聯想到是損失數萬人 而且詔書也說是千計
作者: boman (暴 民)   2017-09-10 15:00:00
是才會被司馬家所殺。不知甚原因修改不了這句。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7-09-10 15:01:00
只不過王經是否真沒有身帶將軍號 還是值得研究一下
作者: boman (暴 民)   2017-09-10 15:12:00
王經加軍號後排名還是在討蜀護軍之後,從司馬懿援隴右來看,郭淮是排在戴凌之後。加軍號從王淩事上是不見得可以指揮更多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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