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當思覺失調症患者治療已有10年,
前1、2年被診斷可能有強迫症,因此也開始吃強迫症的藥,
今年5~7月中去NYC自助旅行,因故一顆帶去的藥都沒吃到,
但什麼事都沒有!!
連原本的腳抖、手抖都沒有!!
本來回來也好好的,
但有一天,我捷運下車要下樓梯時,發現一個人故意走到我前面,
我開始擔心,難道我的世界又要有人來搗亂嗎,
我一直都安安份份的作自己的事,可就不知為什麼有些人老愛來招惹我,
(anyway,就是跟過去有關!)
過沒多久,我開始又情緒不穩、焦慮,
約8月底時在外面發生了一些事,被對方不友善的報了警,
也被我那憂鬱症的妹妹作主送醫院,
到現在,我又打了兩個月的針,但我的腿還是不自主的會抖,
這很明顯的,根本是環境問題,難道我還要繼續吃藥嗎?
我先說,我不是一個排斥吃藥的人,只要我覺得吃那藥是對我有幫助的話,
可看起來不是丫,
人本來就是有情緒的動物,我在社會的角落發生了一些事情,我卻不能有情緒,
這合理嗎?!
我真的該繼續吃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