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是全方面人才,不代表其他人就必須要強制限制開業範圍啊?皮膚科診所當然也有權利開出三高的用藥給病人,而且照樣可以申請健保給付,你應該倒過來想,病人走一趟皮膚科診所,如果連三高的藥都拿得到,那才叫服務周全,至於大牌的皮膚科診所沒空不想準備跟管理內科用藥,會叫病人自己再去找內科家醫科,那是另一回事反過來說,病人在內科外科耳鼻喉科等等診所,也可以要醫師診治皮膚病,一般診所其實也都會備簡單的皮膚用藥有診察,有治療,有用藥,那就當然也是申請健保給付,只是可能申報的點數不像皮膚專科那麼高而已醫療法醫師法可沒有對醫師(只要有執照)限制執業範圍,只有要求再一些特別重大的醫療活動,從事的醫師必須要有良好的環境配合而已,例如合格的手術室以及專業學會的支持認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