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未滿五十歲,左眼約800,右眼1200(目前眼鏡度數),2002年曾經在台北市某醫學
中心接受雷射手術,右眼網膜格子狀變性,每年一次回去複診。約三年前右眼開始視力模
糊,醫師說是右眼白內障,每三~四個月回診。今年六月回診詢問要做手術否,不清楚為
何要詢問病人,不過專業問題從不質疑就答應了。
醫師說明未滿五十五歲所以要健保局送審,做了一些檢查後呈送健保局,回診時表示通過
,檢驗單是寫phaco od送審過。然後醫師講了由於醫院啥名額限制之類,沒聽很明白,這
位醫師病人一早上六十人起跳的,習慣不多問,總之意思要排程。自費部分也搞不清楚,
說要二萬多元,見我猶豫,就決定先健保給付,自費的隨後再考慮。
出診間等護士拿單據後,才知道手術排到一年後,這時候懵了,是可以直接問醫院,不過
想另外先問問這可能是啥情況?
是眼睛情況沒立即危險,照醫學可以慢慢等個一年再手術?
自費部分我看診間海報一堆選擇,自費兩萬到八萬,由醫師決定啥最適合,是吧。
這類手術躺病床都不用,健保局也過了,如果不是醫學的問題,要等這麼久,我該是要做
啥表示,還是得換醫院換個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