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小孩監護權問題(律師回覆)

作者: Bedlem (Bedlem)   2021-08-16 00:50:13
1丶小孩如果唸升學導向的中學,以後寒
暑假或國三高三的課業輔導,會變的很頻
繁,這時因為非監護一方行使探視權,而
對小孩的課業有不利影響,那非監護方,
事實上是在傷害小孩未來的利益。
2丶我小孩在暑假期間,去我前妻那比較久
時,如果小孩在私中班的成績有掉下來,
我都會嚴肅警告我前妻,要她負起責任,
確實督導小孩的課業,起碼要將3C電子
產品收起來或限制時間,不能讓小孩成績
因為她疏於管理而掉下去。
3丶當初我前妻也要求,為了公平起見,
應該是她來我這接小孩走,我去她那接小
孩回來。但是當我要求我前妻支付一半
的小孩撫養費時,她又裝死不肯付,這
時就不講公平了。也許是因為她後來自
己知道,她不付一半小孩撫養費的做法
是錯的,才答應接送小孩的地點,都在
我這邊,好多少補償一下她少付的小孩
撫養費吧。
引述《hateOnas (人類沒有心臟那就好了)》之銘言:
: ※ 引述《Hanklaw (Hank)》之銘言:
: : 關於沒有監護權的一方如何探視,這邊簡單介紹法院常見的方案:
: : 1.每月有兩周的周末,從星期六上午9點起,可以去接小孩回去共同生活,
: : 星期日下午7 時前再送回給有監護權的一方。不過這是常見的狀況,
: : 不代表每個案例都要這樣走,若有特別因素在接送有特別的需求,可以
: : 跟法院說明。
: : 2.寒暑假一般會另外增加可以探視的天數;過年的話則是分單數年偶數年決定
: : 初幾到初幾跟何方共度。
: : 3.小孩16歲以上原則上就尊重小孩個人意願,不會再特別規定會面交往的時間。
: : 以上常見作法供參,個案狀況如有疑義仍請諮詢專業人士。
: 感謝律師 因為現在還在打官司而已 我方不知道我方會不會贏
: 1.請問 如果寫 星期日下午7時前請有監護權的一方來接 有沒有這樣的案例
: 畢竟一個在台北市東 一個在新北市靠桃園 更別提那些台北台中的了
: 2.小孩小3 10歲 就開始補習了吧 這樣行使探視權會被刁難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