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小孩監護權問題(律師回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21-07-23 11:00:55
※ 引述《Hanklaw (Hank)》之銘言:
: ※ 引述《hateOnas (人類沒有心臟那就好了)》之銘言:
: : 請問 離婚訴訟的時候 探視權的寫法
: : 對方規劃
: : 探視權行使時 幾點以後才能來接 然後幾點以前要送回來
: : 我覺得
: : 探視權幾點後我去接 然後幾點之前對方才能來接這樣才合理
: : 而且小孩大了功課重了 探視權的行使也會變困難對不對
: 關於沒有監護權的一方如何探視,這邊簡單介紹法院常見的方案:
: 1.每月有兩周的周末,從星期六上午9點起,可以去接小孩回去共同生活,
: 星期日下午7 時前再送回給有監護權的一方。不過這是常見的狀況,
: 不代表每個案例都要這樣走,若有特別因素在接送有特別的需求,可以
: 跟法院說明。
: 2.寒暑假一般會另外增加可以探視的天數;過年的話則是分單數年偶數年決定
: 初幾到初幾跟何方共度。
: 3.小孩16歲以上原則上就尊重小孩個人意願,不會再特別規定會面交往的時間。
: 以上常見作法供參,個案狀況如有疑義仍請諮詢專業人士。
感謝律師 因為現在還在打官司而已 我方不知道我方會不會贏
1.請問 如果寫 星期日下午7時前請有監護權的一方來接 有沒有這樣的案例
畢竟一個在台北市東 一個在新北市靠桃園 更別提那些台北台中的了
2.小孩小3 10歲 就開始補習了吧 這樣行使探視權會被刁難吧
作者: hikaru924 (Affective Neuroscience)   2021-07-23 12:33:00
通常是考量主要照顧方平時很累 還要去接回?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21-07-23 18:55:00
檢舉王就慢慢撐到小孩16歲以後即可,我有個同學在FB上也是離婚後沒監護權,但總會在週末曬小孩,講得好像小孩都她照顧的一樣,然後轉眼間我和好像小孩也讀高中了,應該是看小孩選擇和媽媽住,所以她改曬與小孩的日常煮的飯菜之類的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們是一家人和樂融融呢!
作者: moknaa (呆呆)   2021-07-23 22:43:00
你如果真的有心去接和送回很難?我自己是要求寫明幾點來接和幾點送回,不接受甚麼幾點後來難道我還要等你看心情幾點來?如果小孩有補習,你在探視時間帶小孩去補習接小孩下課也是盡你的責任的方法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21-07-24 14:15:00
好吧 我方贏了撫養權的話我會這樣跟對方說
作者: shhit (好使)   2021-08-12 17:18:00
法院判決的時候會一併定會面交往的方式,你是要說什麼?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21-08-20 14:02:00
有要求的話法院會斟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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