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算是小孩探視建議吧

作者: sunbaby0830 (那個他)   2021-03-16 22:23:53
我不是律師,我只是用經歷做分享
給在打官司的人一些建議
在監護權方面探視方面一審一定要贏
因為後面就算你贏
也幾乎都是照一審的規範走
更動機率不太大
我一審就勝訴
對方上訴到三審(真的是智障
最終還是都照一審判決走
探視時間方面
一審法官沒問我的意見
二審有問
但最後跟一審的判決沒什麼兩樣
法官有法官的堅持
應該是說基於對小孩的利益而言
他認為最公平的判法吧
我個人是很不同意
以我小孩為例子
從出生開始就是跟我
到現在快三歲了
一開始當天來回
今年開始兩天一夜
到現在看到對方來一樣大哭
我個人認為法官這樣判等於是用習慣逼迫孩子去接受
而沒有顧慮到孩子心理狀態
再拿我的探視時間規定來講
「13歲以前每月1.3週六日兩天一夜
寒暑假可帶走五天跟十天
(協議不成,照居住地放假日第2日起開始算)
13歲以後才能照小孩自己的決定」
這段判決的缺點就是
過年?那多帶走的時間?
現在小孩早熟 國小自主意見就很多了
竟然要等到國中13才可以自己決定?
前陣子發生一件事
男方自己搞混了探視時間
沒有在寒假第2日來帶小孩
卻在過年那一週他的探視時間帶走時
故意多帶走一個禮拜
並稱自己是對的??
(真他媽腦殘
而我能做什麼?
我跑警察局
警察打給他 他也說不還
就算我是單獨監護,警方也不能怎樣
揚言要告略誘罪 對方也不在意
基於這是民事是家事
警方一點作用都沒有
只因為他是生父
再加上小孩沒有生命危險
我也沒辦法證明小孩有危險
所以不能定位找人
我該慶幸我用不到緊急定位嗎?
我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等流程
小孩都回來了
申請有什麼用???
難道要等到他真的都不帶回來才有用?
我整整一個禮拜
被動的等待我女兒回來
對方故意都不回我訊息
警察打給他媽他親戚
全部裝傻說不知道
還是我找到中間人他才願意傳小孩照片給我
我完全不知道我的單獨監護可以幹嘛?
就是一張證明你要付錢的證明而已
基於小孩的利益
不可能不讓對方探視
只能縮短探視
這部分我還在考慮要不要訴訟試著減少
可是他只犯這一次
我真的很怕我花了律師費
又換來一張紙
另外
因為對方是做保經
掛別人人頭領薪水
自己零收入
所以我強制執行等於扣不到薪轉
我個人是覺得你他媽不付錢那也拉倒
從我決定離婚打官司那刻起我就有心理準備自己養
結果判決下來
你給我搞這招
真的超級不要臉
我小孩回來黑眼圈有夠重
照片一看就是眼睛哭腫
玩好了扔回來
小孩心理創傷呢?
唉 我到底遵守法律幹嘛???
作者: AChieh   2021-03-16 23:12:00
請問對方能上三審的依據什麼?
作者: hikaru924 (Affective Neuroscience)   2021-03-17 00:48:00
主顧方真的很累,辛苦了,探視方應該多給予尊重和配合、再互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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