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剩餘財產和扶養費(律師經驗分享)

作者: Bedlem (Bedlem)   2020-10-28 14:57:56
1丶依民法第 1022 條規定,夫妻就其婚後
財產,互負報告之義務。
2丶如果對方拒不報告,可以向法院起訴,
請求對方報告。
3丶如果對方仍不履行該義務,可以依強制
執行法第 128 條規定,由法院處以對方怠
金或管收。
引述《Hanklaw (Hank)》之銘言:
: ※ 引述《Vaan (@@)》之銘言:
: : 幫家人在這裡問板上的先進
: : 小孩扶養費和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可以在同一個離婚官司中提出嗎?
: : 還是要離婚確定後才能另外起訴啊?
: : 還有不清楚對方到底藏有多少資產,可以請法院查嗎?
: : 懇請知道的先進解惑
: 1.可以一起起訴,一併審理
: 2.實務上可請法院調查對方財產資料(例如財產所得清單),以便計算雙方婚後財產。
: 簡單經驗分享如上,如有問題可洽律師諮詢。
作者: chien0128 (景美溪)   2020-10-28 15:19:00
沒有人會對報告義務起訴,本案調查證據就好。笑死
作者: cc281399 (小B)   2020-10-29 00:02:00
128條是債務人好嗎
作者: icolee (icolee)   2020-10-29 14:20:00
欸呦呦呦呦呦 此則堪稱中規中矩長大了哦 (揉眼睛) 我應該沒認錯ID吧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1-15 06:50:00
家事事件法戊類第4款就是這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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