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在我生命中是一個非常難堪的事情,
因為在我18歲之前,是經由不同的人撫養我的。
撫養我的人都是我的親屬。
但是一直灌輸我「撫養我是不得已的事情」的是我媽,
常灌輸我「我阻礙了撫養我的人尋找幸福」的是我媽,
使得我強迫自己「一定要感恩。一定要回報」的是我媽。
成長過程中,我從沒有心安的快樂的接受照顧的時侯,
從生活中的三餐,生活用品,到學校中各種不同雜費,
我都接受得很有罪惡感,有巨大的反感與壓力。
在生命中,我做了很多愚蠢又錯誤的決定,
總是覺得虧欠別人,虧欠社會,覺得不該活在世上,
因為我的生活是建構在使用撫養我的人的資源身上。
我的在校成績很好,是讀書的料,
出社會之後我也過得不錯。
在人前我樂觀開朗,做人做事圓滑,
我過度察覺他人的情緒變化,
其實我很累....
我羨慕的人是另一個女生,我的高中同學,
他們家經濟狀況很普通,
但是他們親子之間的對話互動,很正常。
高中時她盧她媽媽訂做制服褲子給她,
盧她媽媽買化妝品給她,
我好羨慕。
她成績超普通,長得也普通,身材....
但我羨慕她的心安理得,
羨慕她坦然的接納自己,
不用像我,把自己逼到極點還感到一種無形的對不起。
(她後來結婚生了孩子,辭了工作當家庭主婦,
我不可置信!她好敢依賴人。
孩子長大後她又開開心心出去工作了。)
18歲我就離家了,從此不再接受任何幫助。
我第一次婚姻徹底的失敗,
失敗的原因很多,
其中一點應該是因為我無法享受被愛,我也抗拒被愛,
無論是物質也好心靈也好,
我超怕欠人的!
只要不要再欠任何人就好,叫我死都可以。
會結婚的原因是對方覺得我欠他,
他覺得他對我付出了,所以我該配合滿足他要結婚的計畫,
結婚是裸婚,什麼都沒有,
甚至是在他當兵時結的,
他說這樣他還可以放一週左右婚假,
因為我自覺欠著他,畢竟他還請我吃過飯呢,
而且我沒有安心的避風港,我沒有心目中的家,
我跟他結婚了。
當然之後就是被苛刻對待,
薪水全部上繳也無法躲過各種情緒虐待。
後來經過長達一年的努力,我擺脫了他,
之前給的薪水一毛都不拿回,淨身出戶的概念,
我只有500元,回到不快樂的家。
我擺爛了後來的十年,填飽肚子就好,隨便過日子。
就是個從不錯的學校畢業,用最低限度養活自己,
不跟人有什麼來往,也不想欠別人的友情,
有想自殺過,但是死了就要麻煩別人收拾,算了。
然後遇到現在的先生,
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我媽老了,常假裝不記得她對我的言語傷害。
婚後有一天,她說我跟我先生應該要給他孝親費呀。
我說:「如果是這樣,我就不結了。」
我告訴她:「我沒欠妳,沒欠任何人,我先生更不欠你。」
成長過程中最討厭她驕傲我的成績表現,
嘴上說「妳這樣是應該的」
我表現好是因為我努力,是我成就感,
我不是為了報恩才努力的。
B大,孩子是社會的資產,
他們有權利快樂心安的生活,
你認為你前妻虧欠你和你父母和孩子,
但是你傷害的,卻是你的孩子。
你情感自尊受挫,
卻連帶用你怨恨的藉口(撫養費)踐踏孩子的尊嚴,
你跟你孩子講這些,
我不認為會讓孩子懂得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