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ron (LV經典款..要買趁快)
2019-04-02 15:48:32各位前輩好, 近日在和太太談離婚,婚姻狀況有一子(兩個月大),
雙方都要想有監護權,但很難談得攏,
是否有折衷方案例如
1. 一方有監護權但不能要扶養費 (因為個人覺得失去親情夠可憐了,
還要再付錢)
2. 小孩國小以前監護權歸媽媽,國中以後歸父親, 扶養費各自陳擔
媽媽狀況沒在上班,但家裡有錢
爸爸狀況年薪110W,沒有特殊不良嗜好.
看起來雙方都能扶養,我GOOGLE爬文好像沒有這種監護權分開的,
以上徵求鄉民意見了
噓沒監護就不付錢,監護=扶養照顧,是義務,不是好處沒同住照顧的一方,給付扶養費用=義務,與親情無關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9-04-02 16:13:00有阿,不過這是你跟你太太間的債務協定但我記得民法有另一個請求權,你找律師問實在還有你想徵求意見的話就是找律師實在,協議你勝算很小的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9-04-02 18:38:00沒監護權就不付錢,不就是我前妻的主張嗎?一樓可以先去噓我前妻
作者: stron (LV經典款..要買趁快) 2019-04-02 22:17:00
監護權若在我這邊,我可以一毛都不拿,但對方也不要
噓6樓,先把你前妻請過來發文才噓得到吧...唉...
作者:
lisa68 (vivia)
2019-04-08 11:47:00小孩是共同扶養的 我判是這樣誰是主要照顧者的差別(正常雙方都出錢多和少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