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用孩子要脅離婚 (小孩一人分一個)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9-03 13:43:50
依手足不分離原則,有兩個小孩,當然要
一起拿監護權。
提出一人一個,強迫孩子和兄弟姐妹間
手足分開,是一件非常殘忍的事。敢提
這個,我一定會用各種手段,對付這
麼殘忍的人。
引述《sony577 (有膽凹姓 就別怪有膽凹錢)》之銘言:
: ※ 引述《drejtoms (腳踏車)》之銘言:
: : 事主為親兄弟....
: : 哥哥目前跟嫂嫂在一個月前因為孩子照顧時間不平吵架後
: : (平常都是哥哥帶兩個孩子,嫂嫂下班比較晚,週末又去應酬故把小孩丟在
: : 我家給我爸媽顧,因而吵架,嫂嫂搬出家後並揚言離婚,而中間哥哥好說歹說
: : 希望她能回來照顧小孩,小孩想她等等都不予理會,只願簽字才出面。)
: : 哥哥的想法是離婚後兩個兄弟(4歲, 2歲)歸哥哥顧,嫂嫂只要付撫養費即可,
: : 然而嫂嫂卻提出一人帶一個的構想,理由是他不想付錢給哥哥,這理由也呼應
: 不管甚麼理由
: 對我這外人來看
: 只要女人"也想要"小孩
: 就應一人分一個
: 才是公平
: 因為 小孩是女人辛苦懷孕生的
: 沒有道理 一個都沒有 (把女人的身體 當<生小孩>的機器嗎??? 只想<利用>女人???)
: 除非 女人自動表示: 完全不要小孩
: 否則 那些要<兩個小孩>的男人
: 在我眼裡看來 都是很<自私自利>的大男人沙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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