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推薦好書 <<擁抱自己,療癒外遇傷痛>>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4-29 16:06:31
※ 引述《hikaru01 (告別過去 迎向未來)》之銘言:
: 在我還沒和現在的伴侶相遇前,我看了一本書,為我的未來打下很好的基礎
: 書名叫做:「擁抱自己,療癒外遇傷痛:離開婚姻前後的情緒療癒、親子教養、回歸平靜」
: 這本也是影響我非常大的書,我極力推薦這本書給每一個單親媽媽或單親爸爸。
: 這本書清楚刻劃單親家庭會遇到的困難、外界的眼光、親子關係、重組家庭、情緒、自我認
: 是本非常好的書,我甚至想要組個讀書會,來傳達這本書裡面所傳達的訊息,
: 因為我相信會幫助非常多和我同樣經歷的爸爸或媽媽
: 當然,除了這本書,還有很多的書,都給了我非常多的幫助。
: 在我的部落格裡,我會盡力將這些好書分享出來,
: 希望所有的單親媽媽和爸爸都能明白一件事:
: 你不會是孤單的,因為有我們這樣一群人,在社會的某個角落努力的過著生活。
: 所以,不要氣餒、不要放棄,實際上,
: 你的能做到的遠遠超乎你的想像
: 你值得、也一定能夠,和孩子過著非常幸福的生活。
: 就這樣單純的相信自己,堅定的走下去吧!
: 祝福正在看文章的每一個你/妳。
: 歡迎大家來參觀我的小天地~
: http://penny2011.pixnet.net/blog
光看這本書的目錄 就覺得內容很豐富~~ 很棒!!!
這本書已再版: 2017/09/27
寫在前頭:創傷的療癒與靈性的三個階段
第一章 完整家庭的迷思
1-1 妳所使用的語言與潛藏著的「限制性信念」
1-2 社會建構的信念:「離婚」與「單親」都需重新命名
1-3 未經檢視的常見迷思
迷思一:「離婚了,便無法再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了。」
迷思二:「我到底缺了什麼?」
迷思三:「外遇是人類的天性。」
迷思四:「我太愛他,而無法離開他。」
迷思五:「離婚會對孩子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1-4 新形式健全家庭與雙性教養
1-5 去做必要的事,讓幸福能夠伴隨
1-6 與其問「那怎麼可能」,不如問「如何使其可能?」
婚姻在過去 的確有些<迷思> 值得再商榷!!!
第二章 創傷的療癒—由觀照你的情緒開始
2-1 調整你對「情緒」的認識
2-2 從來就不是這個人或這件事,造成你的情緒
2-3 創傷療癒的地基— 外在與內在足夠的「安全感」
2-4 療癒的完成
第三章 外遇的發現與處理
3-1 親愛的,妳/你沒有瘋
3-2 遭逢外遇後的常見情緒
3-3 你只能看見,你準備好要看見的事物
3-4 認識自己
3-5 設定你的底線,並盡全力執行它
3-6 妳是行動者,而非受害者
第四章 決定離去或留下的一些重要議題
4-1 你的伴侶是否願意改變?即使有意願,是否有改變的可能?
4-2 在外遇發生之前,你們整體的關係品質如何?
4-3 雙方都有誠意的復合:有潛力且有希望的關係
4-4 傷害性的關係:需要你學習決斷放下的關係
4-5 我的底線與我的選擇— 「把時間花在誰身上,對人生會有很重大的影響」
要不要<復合> 是需要仔細評估的!!!
第五章 愛。謊言。關係中的外遇
5-1 謊言其實與權力和控制有關,無關於愛
5-2 【基因】 演化心理學對於「愛」、「外遇」與「一夫一妻制」的觀點
5-3 【生理】 「情慾」、「浪漫愛」、與「終生相守」
5-4 【社會】 不同社會文化對「外遇」的有趣解讀
5-5 【靈性與意識】 三種不同意識層次的愛
第六章 顧全與保護孩子:成為夥伴父母
6-1 從愛人、怨偶、最親密的陌生人轉變為合作的「夥伴父母」
6-2 孩子並非你或對方的延伸,孩子只是他自己
6-3 家庭中的「情緒氛圍」遠比「物質環境」更重要
6-4 前離婚期—處理外遇或討論離婚的過程中,對孩子的關照和協助
6-5 調適與復原時期—恢復獨身後的前幾年,對孩子的關照和協助
<夥伴父母>的概念 對小孩較有好處!!! ^^
P.S. [新聞] 自由廣場》「單親」只是雙親不住在一起
2018-04-25
◎ 李惠娟 (作者為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親子維繫組主任)
柯以柔離婚的新聞再度躍上版面,不同於以往此類新聞充滿彼此的控訴、滿足讀者八卦窺
探的喜好,這次讓人看到父母如何努力在婚姻破裂的過程,以孩子為重,如果大部分父母
都能有這樣的觀念,那面臨父母離異的孩子就可以少一些傷害、多一些關愛!
台灣離婚率高已經是多年的事實,相較於十多年前的高峰,目前已經趨緩,但卻仍是亞洲
第二名。而正當大家重視少子化問題,甚至以國安問題視之,如何讓每年將近六萬名的離
婚子女得到必要的協助,卻少有人關心!柯小姐得到律師與法院調解的協助,但每年超過
八成的離婚夫妻是沒有經過法院的,他們子女的最佳利益由誰來把關呢?
柯小姐的例子中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議題,是在父母關係未定時,是否可以因為想要跟孩
子多相處,或者為爭取未來照顧孩子的機會,就擅自強佔或帶離孩子呢?當父母要分開住
了,對孩子而言,兩個都是他愛的人,一方突然的消失或者突然被帶往不熟悉的生活環境
,對於兒少的安全感將是極大的破壞,甚至損及兒少對人的信任感。但是這樣的狀況在不
少高衝突的離婚家庭卻是常見,也因此近年民法修法納入友善父母條款,就是為了保障兒
少與雙親維繫親情的權利,落實國際兒童權利公約。
因此,在此希望政府與大眾開始用新的眼光來看待父母離異的家庭,不要再稱呼他們「單
親」,因為對這些孩子而言,他們雙親俱在,只是不住在一起,他們需要的是父母改換過
往同住的照顧模式,透過分工達成合作照顧子女的目標。這樣的親職模式確實不同於一般
親職分工,父母除了要能先處理好自己的情緒,重新調適彼此的角色與互動,最重要的是
一切以孩子為優先的考量,而這些新的技巧與親職能力需要學習,甚至專業的引導,如果
政府能更積極地在這部分有所回應,相信這些數以萬計的兒少將可以得到更多的幸福、更
好的照顧。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9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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