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是在今年二月離婚的,離婚原因並無外遇問題,
單純是夫妻個性不合,
二個小孩監護權都是歸男方,
我只有探視權,二個兒子一個三歲八個月,一個二歲四個月,
當初的協議是我一個月支付七千給小孩的扶養費,
因為男方說這是我對小孩的責任,所以要我支付,
而探視權部份是一個月任選二週的六或日可接小孩,
時間是早上九點至下午五點,不可過夜,
平日的下班時間我可以去前夫家看小孩,
雖沒限制時間,但有限制地點,我也不能帶出去,
我通常都去一個小時左右,
因為會想說小孩也該吃晚餐了,也不想打擾前夫家爸媽太多時間,
當初要離婚時,前夫說這些條件完全是針對我個人,
我爸媽、姐姐如要看小孩or載小孩,他們不會拒絕,
但現在問題來了,據我所知爸爸幾次打去前夫他爸爸說要載小孩,
他們的口氣不是很好,也會想理由半推掉,
昨天下午下班載著姐姐的二個小孩一起去看小孩,
要回去時,兒子哭著跟我說想去姐姐家玩,說他很久沒去了,
我叫他去問阿公,如果可以的話,我就載他去,當然也被拒絕了,
看著小孩那種失望又想哭的表情,
當媽媽的我心很痛,因為連這麼一個小小的請求,
我都沒辦法做到,昨晚我姐姐跟前夫問說下禮拜可否找一天,
讓小孩去他家找哥哥姐姐玩,
但前夫卻回說他不想背著他家人這麼做,做了他會出事,
他只想跟他的家人過平靜的生活,請不要為難他,
我們都抱著很單純的心態,只是讓小孩一起玩,
而且二邊住家也在附近,
他們覺得這樣是對小孩好?
如果今天完全是針對我個人,我可以接受,
但我娘家的爸爸媽媽也是小孩的爺爺奶奶,
我的姐姐也是小孩的親阿姨,他們都很疼我的小孩,
我二個小孩也都很愛跟我的姪子姪女玩,
為何要這樣阻止,離婚是大人的事,為什麼要牽扯到小孩,
其實前公公很想跟我們切斷關係吧!
上個月外婆過世,訃文上有寫了我二個小孩的名字,
事後前公公知道,很生氣的罵我,說都沒關係了,
為何還寫上,而且要寫上之前也沒經過他們同意,
我一直跟他說不是我寫上的,我拿到訃文時,名字已印上,
訃文的事完全不經過我,無緣無故這樣被罵,
是誰心裡都很不是滋味吧!這句"沒關係了",
對我來說很傷人,就算離婚了,小孩還是我的,
並不是因為我沒監護權,小孩就不是我的了,
抱歉~離題了,只想知道是否可更改探視權,
讓小孩可跟著我過夜呢?
有什麼方式嗎?還是有哪些管道可以詢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