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庭主婦,老公不給家庭處分金,生活費也給的很少時常要自己墊,任何方面都超級不合
性事已2年沒有(無法跟我恨的人做那事),時常言語以及精神霸凌我
他在外人和熟人面前會裝的很愛小孩,愛老婆 事實上他重心永遠在自己身上
有給基本的生活費所以也不能說他不負責任
爽跟小孩相處的時候會變身好爸爸,每次大概可以維持5分鐘,大約兩個禮拜一次
其他時間就是冷淡,家庭永遠擺最後 對於出席家庭活動完全沒興趣
或是答應了想反悔就反悔
想離婚但不符合判決離婚的所有條件,協議離婚也是不可能他不可能放我走
所以想請問這情況下還有機會離的了婚嗎?我是一定要監護權
目前打算台北房子租約到期我跟小孩到南部住, 或許分居一段時間有助於打這個官司,
但他有可能就不負擔生活費或是砍我生活費來制約我
他說生活費就是一起生活才付 請問我該怎麼辦?
錄下吵架的內容會有幫助嗎?今天吵架說他是老大他說什麼就是什麼 可是我忘記錄音了
請問還能怎麼蒐證?
目前小孩一歲原想要撐到他上幼稚園我可以去上班就可以準備離婚
但在那之前我不知道該準備什麼來打這官司
我真的很需要離這個婚
不然精神要出問題了
精神出問題小孩就不會判給我了所以我也在努力不崩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