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vein56 (與宅男並肩作戰)
2014-08-17 11:03:59我朋友(女)剛生了小孩,不過最近因為許多爭執,
好像快離婚了...
他們夫妻共同持有一間房子,
但是我朋友考量小孩還小、找房子不方便,
(當然薪水也不多,租房子就沒什麼錢養小孩)
希望可以不要搬出去,繼續住。
就我所知離婚這事男方的錯居多,
所以男方似乎也沒有堅持一定要把房子賣了,
也願意繼續繳貸款讓女方暫住。
但是現在有一個問題,
如果等到真的離婚了,
這夫妻共同持有的房子變成誰的?
(已經不是夫妻了)
而,到時候男方可以說我不想付貸款為由,
主張把房子賣了嗎?
賣掉的錢還是要平分嗎?
還是離婚前一定要把財產算清楚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