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讀書在嘉義時候認識花蓮的妳
中間有幸當兵去花蓮一年
退伍後回來了彰化,也已經過了兩年
我們總共遠距離快四五年的時間了
當初給的約定我會在33歲前把妳娶走
我現在27了妳也30了,時間帶走了我們剩下的20歲青春。
今年2020年討論如何結婚,也討論了搬遷問題
我不排除任何的可能與機會。
不管妳要過來彰化或是我過去花蓮
起初討論是妳過來彰化薪水變低陌生環境
在我得知公司花蓮有職缺時,我覺得我過去吧
一個女孩子過來彰化太辛苦了
我愛妳也心疼你。
在現實條件取捨下,我過去花蓮對雙方薪水不變來說,是最好的理想
我考慮了半個月跟家裡還有公司主管提起
大家都很驚訝,花蓮!太遠了吧
我只回答遠距離沒有一方是不需要犧牲的
我只是選擇犧牲最少的方式罷了
距離我的約定提早了三年。
我從不後悔提出這個決定,我愛我自己但我更愛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