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PublicIssue lamda版主多次判決失誤

作者: litcurler ( )   2014-10-20 17:24:02
: 至於第二段:
: "我也希望版主以身作則,展現理性科學素養、基於事實討論
: 不流於邏輯話術詭辯,就像這篇一樣 -> #1J-1Xo8u (Gossiping)"
: 我給你的回應原文是:
: 我跟你沒有私交,請不要隨便寄信給我
: 如果你要檢舉對方違規再來信檢舉
: 大師說看見的外在都是自己內在的投射
: 你覺得是話術詭辯,可能是你內在的詭辯往外投射的結果
: 當然,也有可能是我在扭曲
: 不過我無意與你爭辯,請你自重
: 你在第二段中提到的內容,是你在看完我以私人身分在八卦板發表文章後所產生的看法,
: 並將此見解寄信到我的私人信箱,而我對此感覺到某種攻擊與貶抑的意涵
: 何以故?
你搞錯了,那段文字是你在PI版就任後於某篇文章的推文,
我對那句話的認知是做為版主的你對PI版的"願景"。
(雖然真實的動機,只有當下的你才知道)
我之所以說那段話,其真實用意是在點醒你,
在當上版主後就不能以個人的身分發表和你的"願景"完全相反的文章。
甚者,考量到該版宗旨和目的,做為版主的你有義務做為典範。
之後的論述在我看來就只有一句話:
我看不爽你信中措詞口氣,而且我現在是版主,不是過去的鄉民,
請用對待版主的方式跟我說話。
如果你覺得不爽,你大可公開該封信件內容於PI版,你有我的授權。
: 但是如果是討論公民覺醒板公務的部分(例如檢舉、申訴),
: 再寄信到我身為公民覺醒板板主的信箱。
: 以上
Q3. 關鍵字句的含意是由原告,被告,還是由板主自行認定??
A3.言論是否達到違規標準的認定 由板主群心證裁量
所以你花了至少一個月的時間才想出這樣的說詞:我說了算?
無妨,時間永遠是最好的手段和武器。
基於你上述的回應、上任至今的表現和版主間的對話紀錄,
以及為何你在這一個月間持續有活動、卻遲至現在才回覆此文的狀況判斷,
(若現實工作繁忙,為何有空發文管版卻沒空回cutesakai的信件??)
向版主討論版務或進行檢舉申訴有無其實質意義可言,容我打個大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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