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是約聘的身障職缺,聘期到12月31號
然後有聽到小道消息說某部門主管很不滿意我,認為我就是收快遞包裹的打雜仔
他說我們是外商公司,被罰身障者的錢又不怕
此外就是我不能搬重物,要請同事幫忙
但是我在履歷和面試中都明確表示我不能搬重物
我們部門大主管和主管是都知道的,還有知會我同事說要搬重物請他協助
坐我旁邊的同事也很熱心協助
那重點來了,想問如果公司只開基本薪資,是約聘身障缺
一個月領28600元,然後要會一點英文(畢竟公司系統介面是英文介面)
能說一點英語更好,要會excel和EAS和SAP系統
重點就是能搬重物,想問這種條件輕度身障男性會想應徵嗎?
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