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應徵該不該隱瞞身障身份

作者: soy (高雄風大雨大^^")   2020-06-07 20:34:02
※ 引述《high20011 (你是沒看過得魯癌是不是?)》之銘言:
: 先介紹一下本身的視力狀況,我是輕度視障者,現在右眼矯正後0.6~0.8徘徊、左眼
: 有模糊的視覺景象,但無法太具體形容比如說可以知道有人在我面前比手指,有一點的距離
: 能判別比多少這樣,主視眼是右眼領有輕度視障手冊且有普通重型機
: 車駕照,目前考慮去試試看汽車駕照,先說一下輕度視障矯正後的視力要在0.4以下,不過
: 因為我是小時候鑑定的目前是領永久證明。
: 我的問題是在求職時該不該表示有身心障礙的身分還是隱瞞,法律有規定雇主不得
: 因為求職者、勞工隱瞞身分而解雇,勞工沒有主動揭示身分之義務,可是如果以不適任的理
: 由卻可以解職,因為我本身的狀況一般文書能力沒有比較差,外派的話也有機車。
: 目前是打算先去區公所辦理媒體不交換隱藏手冊身分,錄取後繳交勞工體檢時如果
: 被問就說小時候生病左眼才看不見這樣,曾經應徵打工時有誠實註明,但結果不用多想呵呵
: ,還是履歷不註明,但面試時再表示有手冊,以有機車駕照來證明說本身視力並不差,能力
: 是可以的?
:
作者: slamwater (slamwater)   2020-06-07 20:59:00
強迫症沒法鑑定精障喔,必須要憂鬱症/躁鬱症/思覺失調症才能鑑定為精障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0-06-07 21:22:00
我不清楚怎麼解決,肢體障礙的人有些甚至被認為工作能力高於一般人,在某家銀行窩著時,一個雙腿肢障的襄理被行員們當成依靠比看不出啥身障,但問題一大堆的副理受歡迎多了至於精神障礙,出問題時有時是輻射性的,不是一個單純的無法把自己的份內工作做好,我曾經被一個精障同事拿東西從背後砸過,她狀況比較嚴重時,在辦公室橫掃數十個人的辦公桌亂丟亂砸別人的東西,就這樣報警,警察看看還不太想處理,覺得是單位內部問題打到來洽公的,才被綁走,就醫回來,只要她在辦公室,幾乎所有附近的人繞著走,座位在附近的也非常安靜,很詭異的氣氛
作者: c3d (德安自衛隊)   2020-06-08 09:18:00
樓上,我同意,之前也有遇過同事神經發作時亂罵人再加亂丟東西,差點打到客戶和廠商,公司有考慮就解職,這家公司是告不贏的,公司有錢也有律師團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0-06-09 08:05:00
剛有4個警察跑精障強制就醫程序被殺傷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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