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參選人進入一些建議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20-01-30 06:37:51
※ 引述《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之銘言:
: 一些建議
: 1.那幾個帳號,別用精神障礙就默許鬧板行為,禁多久或永久水桶
: 2.把推文當文章回的,要就是直接刪跟桶,沒必要什麼先M文有空在處理.
: 3.禁PO一些傷害身障相關的貼文,例如幫人逃票之類的
: 4.大家都覺得不要把身障者另類看待,但之前版主審的標準都太低到根本沒有,希望參

: 版主的能硬一點。
: 這幾點都是這幾年長期亂象,謝謝
1. 鬧板行為基本上就絕不寬待
不管是精神障礙還是刻意找藉口 原則上在PTT上就是一視同仁
這不是對精神障礙不公平 而是身障自身就該要求自己符合社會上的基本要求
2. 我會說先M文再處理的就是基本上是小違規
通常是指水桶期限 <= 1個星期的文章 (板規 1, 3, 5)
當然這是因為板主也是人 也要上班上課 這只是警示標記處理
並不是每次會這樣處理 只是先聲明有可能會這樣做
3. 這條我覺得我也贊成 身障板本來就不該討論一些違法或是傷害身障者形象的文章
4. 原則上我標準就是拿一般人的標準審核
跟我求情什麼障礙的 我都懶得鳥
身障者也是人 只是對於某方面需要協助或是輔助
但並不代表身障者該無限地寬容下去
身為板主候選人也是身障者 看到某些拿著身障名號到處招搖撞騙
我是絕不寬容
作者: soy (高雄風大雨大^^")   2020-01-30 20:17:00
沒看過有精障者鬧板,我不是精障者,不過我卻是在精神科附設社區復健中心工作隊接受治療和訓練!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20-01-30 20:55:00
不好意思 我沒有指誰唷@@
作者: llh117 (蓮心)   2020-01-31 10:38:00
不管是誰鬧板,如果板規已經明示哪些行為算是鬧板,那就桶.當然,保留板主的裁量權是必要的,有人走模糊地帶時板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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