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身心障礙者交得到女友嗎?

作者: springman (司布林)   2018-03-05 10:33:27
※ 引述《hearinger (聽說~)》之銘言:
: 這主題勾起一些往事,
: 我是在兵役體檢時才發現耳朵有狀況。
: 在這之前會有時有聽不清楚別人說話
: 或手機門鈴鈴聲聽不到,或是1,4,7不好分辨等等狀況,都以為是沒專心的關係……
: 在大學時有交過女朋友,學生身分,單單純純的。
: 但出社會後,與異性交往就不比學生時代,需面對現實,規劃未來等……
: 那時有位交往快五年的對象,個性契合,但最終因為對方家長反對,因聽力的問題,不希
: 望自己的女兒以後是要照顧另一半,不希望嫁過去是吃苦的。因家長強力介入,最後還是
: 忍痛分手。
: 對我而言,這件事是一個很無奈,很大的挫折。在之後的幾年,對感情的事情很消極。
: 即便現在是在異性很多的環境(目前從事教職),找對象這事還是沒什麼進展。
: 另外,也想藉由這板,希望是否能多認識一些聽友,可以互相扶持,或吐吐苦水,解解心
: 中苦悶。或分享一些輔具訊息及相關政府輔助訊息。
: ps:目前在臺南市的小學工作,歡站內信。
我寫一下自己的故事好了,雖然我可能算是上一代的人了,不過遇到的情形類似。
我是認為身心障礙的朋友在戀愛與婚姻的挑戰原本就很高,年輕時我也不覺得別人會
選擇我,因為覺得女生怎麼可能會找身心障礙的人當做對象呢?
朋友介紹我現在的太太給我認識後,我們雙方遠距離(新竹-台北)的交往還算順利,
反正就是以電話連絡,有空再上台北去找她,只是談到婚姻時,她的母親還是很強烈
的反對,讓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話是她母親提到:不希望以後她女兒老了之後,還要抱
丈夫上廁所。雖然我覺得太誇張,可是卻無能為力。我們想到一些她母親認識的人,
看能否幫忙說話,可是全部都無功而反,甚至有的反過來勸我們:她母親既然如此強
烈反對,你們是否考慮分手算了?
在自己無能為力時,其實是需要貴人幫忙的。我自己的貴人或許有三位,一位是介紹
我們認識的朋友。第二位其實是我大哥,我大哥知道我們的事情之後,很熱心地常常
去女朋友家(因為她家開餐廳,總不能拒絕客人),雖然去的次數多了,但是無法談到
關鍵問題,更不可能帶來局勢上的任何改變。第三位是我岳母的親姊姊,某一年過年
時,她的三姊到她們家拜年,無意中問到我太太的婚事,我岳母可能已經悶很久了,
所以就將女兒的事告訴她,她的三姊勸她不要破壞女兒的姻緣。這事讓我太太的其他
姊姊聽到,也將這事告訴我們。之後因著這位三阿姨的幫忙才能夠改變局勢,才順利
完成訂婚與結婚。
結婚之後我岳父岳母都對我很好,後來我自己的體會是:對方父母反對是很正常的,
因為他們愛自己的女兒;女兒結婚之後,他們對會女婿很好,原因也是愛他們的女兒
,其實父母對子女的愛大多不必懷疑,只是愛的方法未必正確而已。
其實結婚後二十年,我自己不曾住院過,反而我太太住院幾次,有時我也在想:所謂
的殘障其實未必那麼絕對,只是相對的差別而已。一般人會理所當然地將「身體健康」
當做結婚對象的基本必要條件,其實我是很質疑,我會很想問這些人:你自己又有多
健康呢?如果你喜歡的對象也將身體健康當做必要條件的話,你算合格嗎?很多時候
我們遇到的都是刻板印象的問題,但是卻是很真實的問題。
現在看到長輩們年紀愈來愈大時,我知道人老了之後原本就會行動愈來愈不方便、聽
力與視力愈來愈差,甚至可能失憶、失智,其實身心障礙者的問題只是比較早發生,
算是比較早老化,在愈來愈衰老的過程中,只能好好保養自己,不要成為家人太大的
負擔。
祝福其他身心障礙的朋友,在婚姻愛情上找到理想的對象,在重要的時刻有貴人相助
,把握時機、珍惜自己幸福的人生。
p.s. 1.當然,在婚姻裡面還是有很多需要學習的。
2.我自己早年曾寫過一篇殘障篇的故事,當時還沒有交過女朋友。
http://www.fhl.net/~spring/Introduce/handicapped.html
作者: shio000 (真人類)   2018-03-05 11:36:00
作者: Nikon1992 (尼康爸爸)   2018-03-05 14:42:00
寫得很好~!
作者: guyferd (guyferd)   2018-03-06 01:14:00
老師好!沒想到老師也是鄉民^^
作者: springman (司布林)   2018-03-06 03:10:00
我很晚才加入ptt,幾乎等到其他bbs快沒人了才加入,只是單單 id 我無法辨認您是哪位了,sorry。
作者: guyferd (guyferd)   2018-03-06 09:02:00
因小朋友生病,辦理休學到被退學那位,同學
作者: springman (司布林)   2018-03-06 09:03:00
哦,原來,好久不見了。小朋友現在都還好嗎?
作者: guyferd (guyferd)   2018-03-06 09:04:00
逗號錯地方,請見諒^^目前平順多了,多謝老師關心
作者: springman (司布林)   2018-03-06 09:24:00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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