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申請中低收入遭百般刁難

作者: btocat (小貓)   2016-10-26 21:25:50
這是我陪伴朋友辦理低收入戶的狀況,而先以第一人稱我朋友.
事情是這樣,我媽媽在年輕時因為家裡沒錢,賣去當別人媳婦,之後跟著住在新莊的第一任丈夫生了一個女兒以及兒子.而我媽媽當時心不在第一任丈夫身上,於是跟第一任丈夫離婚,跟第二任丈夫結婚並生下我.
而在我小時候,我爸媽最後也離婚了,而我從小跟著媽媽,爸爸沒有負起一點扶養的責任,也一直在花蓮住著,沒聯絡.
媽媽因為打臨工所以一直搬家,最後直到我大約10多歲,第一任丈夫收留了我們.在我的成長中,我和第一任丈夫的女兒,也就是我同母異父的姊姊感情很好.
但整個家經濟不是很好,同母異父的哥哥沒有工作,姐姐頂多也30k,還要養他自己的小孩,而自己工作也頂多30k,第一任丈夫80,90多歲,因為是榮民所以有一定存款跟自己約略30~40坪一層的房子.
而媽媽一直換工作最後因為身體跟精神不好,開始沒工作,7,8年前我媽媽50多歲時開始領有身心障礙輕度手冊以及有中低收入戶資格,也得有補助.
但直到幾年前,我媽媽中低收入戶資格取消了,而目前我媽媽的經濟由我跟我姊姊還有身心障礙補助在支撐著.
但前幾個月,我媽媽的精神狀況更不好,並且因為膽囊炎開刀,再加上在住院過程中有心衰竭休克的現象,住進加護病房一天,最後醫藥費3萬已經讓我們家很難負擔了.因為住院過程中有休克的現象,之後回診檢查後,醫師建議做心導管檢查,之後可能要放支架,甚至心臟繞道手術,但這龐大醫藥費我們實在付不出來.所以就也只能先吃藥回診了.
而現在我媽媽因為精神狀況更不好,醫生說是失智,白天一直吵,晚上也會吵,但還是能自己非常緩慢地去上廁所,而姐姐每天要上班,又要帶小孩,他的壓力已經到極限了.而目前決定送媽媽去安養中心,但每個月總共25k,於是我跟我姊姊一個人負責9k,其餘由身心障礙補助來付.
這就是家裡的目前狀況.
在我媽媽膽囊炎開刀後,我很想為我媽媽申請中低收入戶,來補助醫藥費等等.但是去新莊區公所的百般刁難,說第一任丈夫也要算入家庭人口當中,而且是卡在第一任丈夫有存款,但我查過網站了,也打過社會局,以我媽媽為中心,在民法上我媽媽已經不是第一任丈夫的配偶了,也沒有扶養的義務要掏錢來給我媽媽阿.再來雖然是同戶籍,要住在一起,但我和我媽媽,甚至加我姊姊以及哥哥之後也是不夠基本生活費的1.5倍阿.
甚至被嗆說社會補助是救急不救窮.當人窮到一個程度,遇到事件時就會急了.
真的不知道未來該怎麼辦?
哥哥不想負責,打官司,撕破臉,也是幾年後才會換來的正義.等不到幾年.
對於第一任丈夫,他也不會支付我媽媽的生活費.就只剩下我跟我姊姊兩人了.
媽媽不停一直吵鬧,我跟姐姐在家也沒時間休息,白天還要上班.哀~
覺得對社會很失望,說社會福利有多好,一堆福利,但卻是百般刁難.
作者: billyjmj ( )   2016-10-26 22:57:00
把媽媽的戶籍遷離第一任丈夫的屋子後再申請看看!我覺得你的case有可能被外人誤以為是假離婚...社福被濫用到一個程度, 倒眉的通常是真正有需要的人..唉
作者: btocat (小貓)   2016-10-26 23:07:00
還能遷去哪?我跟我媽媽已經寄居那10多年了.我搬出去租屋?
作者: 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   2016-10-26 23:34:00
你住別人家還嫌他都沒出錢。你有付房租嗎
作者: btocat (小貓)   2016-10-26 23:37:00
那區公所可以看清楚嘛!
作者: 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   2016-10-26 23:37:00
還有那那哥哥也算有工作能力人口,如果三個有工作能力養一個沒有工作能力的媽媽,也許算起來真的會不合規定你還是請你朋友先確定是哪邊不合規定,一定講得出來我有些朋友靠背辦不出來,說很窮,但真的事實就是,有些還有股票咧,你要政府怎麼讓你過
作者: btocat (小貓)   2016-10-27 00:00:00
XX但哥哥沒工作,也擺爛沒盡扶養義務。至於不符規定是因但哥哥沒工作,也擺爛。至於不符合原因是第一任的存款,
作者: piggywu (piggy)   2016-10-27 01:51:00
戶籍可以遷到區公所..
作者: KKOK (李)   2016-10-28 11:05:00
你媽媽跟第一任還有再結婚嗎?沒結婚的話為何會算到第一任?
作者: Desirefly (迪斯艾爾‧飛)   2016-10-29 17:27:00
或許出在戶籍及有無工作能力部份吧,雖沒工作不代表無工作能力。堅持要承辦人員送件,不管有無過件,公文都會說明原因,這樣就可知道哪方面的問題了
作者: top1683 (我魯 故我在)   2016-10-29 20:48:00
沒工作但有工作能力也會算依照基本工資去算虛擬所得
作者: Kristoflower (愛睡覺學長)   2016-10-30 13:27:00
要請領補助不是哭就有得拿,規定看清楚,不要沒過就說人家刁難
作者: jaky11 (夏天的風..)   2016-10-31 08:01:00
推樓上
作者: svince88 (怜杯的腰快散了~~~~~~~)   2016-11-01 08:26:00
先承認你就是那朋友
作者: eljust (just)   2016-11-02 08:42:00
請問幾年前中低被取消的原因為何?第一,請先釐清案兄或案姊在審核時是否有一併被列冊中低收,案母是否有被第一任丈夫報稅,以上這些狀況皆有可能造成第一任丈夫需被列計。第二,若以上皆無,請承辦人說明為何需計算無婚姻關係的第一任丈夫,是否有法源依據。第三,3個工作人口扶養1名人口,就算不列計第一任丈夫,也很難符合所得1.5倍以下的標準,不過一切仍需視申請後調財稅資料為準。
作者: palt (親愛的別人的)   2016-11-20 06:51:00
其實..那叫身障津貼..被停的原因鄉鎮區公所會告知!!如果不看清楚規定~~看清楚被退的原因半年後再送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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