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剛換完新制身障手冊

作者: sayddt (無)   2016-08-11 19:16:14
※ 引述《blis (盛夏11度C)》之銘言:
: 之前做過換證的相關業務,所以想說解釋一下停車證跟陪伴者資格認定
: 社家署有制定一套準則,所以換證的時候,系統會自動判定是否符合
: 原則上第一類(智、精、自閉、失智等)重度以上,都會判定符合
: 中度以下度的話則會在看類別
: 肢體如果是下肢障礙,一律都會判定符合,不管等級,上肢的話則會再看受損部分。
: 另外各縣市還有會各自的共識標準,每個縣市會有些許的不同
: 所以有時候會遇到一樣的狀況,但因縣市不同而有不同的結果
: 例如像桃園市,只要是65歲以上身障者,停車識別證及陪伴者優惠皆會無條件判定符合
: 簡易式說法就是兩個標準:
: 第一:身障者是否能獨自步行200公尺以上或10~20分鐘。(這是我自己約略抓的範圍)
: 第二、身障者定位定向能力是否有受損。(能否辨識方向、會不會暴衝等等)
: 當收到判定結果時,如果覺得停車別證或是陪伴者是非常需要用到的服務的話
: 例如像原PO自述,上手肘萎縮無法提重物,外出一定要有人陪同,但卻被判定不符合資

: 就可提出申復,提出後,就會有社工到府訪視,了解生活狀況,再跟委員報告,讓委員

: 斷是否符合需求。
: 異議申復的申請窗口各縣市不一定,有的一定要在公所,有的社會局(處)的身障科就可

: 受理,所以若想申請,可以打電話到戶籍所在地的社會局(處)身障科詢問。
: 強調提醒的是,停車識別證跟停車優惠兩者是不相關的,有不少人提出異議申復的原因
: 是因為想使用停車優惠,並非要使用身障停車格
: 但停車識別證的用意是讓身障者可使用身障停車格,照理說兩者是要分開,優惠歸優惠
: 但因多數縣市把兩個掛勾再一起(如北市),所以造成很多民眾因此提出申復..
: 基本上,這類型的申復...通過機率很小(畢竟並非行動不便需要身障停車格)
: 曾經跟北市交通局反應過應該要研議改變,但....恩...沒有下文(攤手
: 另外,永久換證的效期為五年
: 五年後需要重新鑑定還是一樣繼續換證,社家署還在跟醫學會研議,尚且還無確定消息
: 還要提醒的是,持永久手冊的民眾,如果覺得現在的障礙狀況有變(改善或加重),想重

: 鑑定的話,那永久的資格就一定會被取消,回歸到新制鑑定的規範
: 所以請要特別注意。
: 以上,我知道的部分大概是這樣。^^
我是原po,後來有提出需求評估異議申復
剛收到公文,已恢復新增必要陪伴者的項目,謝謝大家的分享資訊,
我是在換證後一個月內,
向公所提出異議申復,
填了一張申請表,
附上換發後新證及身份證影本,
自己另加附診斷證明書給社會局參考,
社會局受到申復後,約一星期左右
即與我聯繫,並約時間派人到府進行訪察
訪查過程約20-30分鐘
主要視查我目前實際的身心狀況,
我自己也敘明實際身心需求,
訪察的社工也只能將訪察結果作成報告,
提報給專業評估團隊審議,
訪查後約兩星期,就會收到申復結果。
分享一下資訊給大家參考一下,
希望大家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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