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換發好新制的身障手冊,
跟大家分享,
換證前:我是永久性輕度肢體障礙,
換完後(目前免醫院診斷)是粉紅色的證件,最大差異是取消停車證及陪同者資格,五年
後必須重新由醫院重新診斷。
公所承辦人表示,現階段換證採人流區分,大致上,除智能、精神障礙,中度肢障以上外
,現階段依現行原則一律取消掉停車證及陪同者資格。
如有疑義要申復,必須再到公所申請鑑定書去醫院由醫生診斷,但要申請鑑定,原則上,
要有啥三次門診記錄,不是隨時想申復就可以一次診斷立刻申復。
我自己本來就沒申請停車證,想說留給有需要的人,但以後沒陪同者優惠了,覺得有點可
惜。上臂肘會隨年紀萎縮,也不能提重物,新制後,也只能認命無陪同者優惠了…
以上,不知訊息有無錯誤,
希望大家可以健健康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