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約3年前有做過聽力檢測,那時醫生建議配戴助聽器
但礙於經濟能力沒有購買
最近發現聽力每況愈下,想再重新做檢查..
雖然最近窮得快被鬼抓走..
(1)翻開3年前醫生幫我做施測的表來看
我看不懂..內容大概是這樣:
P.T.A(in db)
R.E. 47 L.E. 35
請問這代表著什麼?是聽力損失的分貝程度?還是僅存的聽力?
(2)請教各位板友,可否跨縣市做身心障礙鑑定?
EX:戶籍地在宜蘭、鑑定跑到台北的醫院做..
(3)這次想要做完整一點的檢查,有沒有板友可以分享一下經驗,謝謝!
(其實我也不清楚我3年前做的到底是哪項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