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tattoo檢舉angel07刪除推文一事

作者: windwind (滔滔江水只取一瓢)   2017-07-19 15:45:05
根據版規
第 16 條 (刪除處分)
違反第七至十條者,原文得予以刪除。
違反第十一至十五條者,原文應予以刪除。
推文違規者,板主得刪除違規推文,但違反本板以致於第三人有重大危害者,
板主應刪除違規推文。
結論:
因此Tattoo檢舉angel07刪除推文不受理。
說明:
1.刪除不當推文是站方給予板主使用的權利。板主有權依狀況使用。
推文本應遵循發文所受的規範,不然就變成法外地區了。
2.若對於版主執行仍有疑惑,可向上層小組長檢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