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kdmaf (皮皮快跑)
2016-06-02 11:08:452016.5.30 致交公平會信件,已於今日取得回函如下:
一、您105年5月30日電子郵件收悉。感謝您對本會的愛護,以及對多層次傳銷交易秩序
與傳銷商權益保護之關心。
二、有關您詢問邁捷普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邁捷普瑞公司)是否違法經營乙事
,按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
為前,應檢具文件、資料,向本會報備,同條第2項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未依前揭
第1項規定檢具文件、資料,本會得令其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者,視為自始未報備
。
多層次傳銷事業如未經報備而逕從事多層次傳銷行為,即涉有違反前揭規定,同法
第32條第1項並訂有罰則。查邁捷普瑞公司於105年3月18日向本會報備,雖經通知補
正,資料仍未齊備,已於105年4月25日退件,並將該事業自本會網站之「尚待補正
名單」中移除。
本會已持續注意該公司是否未完成報備程序,即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倘您獲
有邁捷普瑞公司從事前開行為之具體事證,如邁捷普瑞公司與傳銷商簽訂之書面契
約、訂(購)貨收據及發放獎金證明等資料,請提供予本會,俾利本會調查。
三、謝謝您的來信。
公平交易委員會 敬啟
故該公司於本板列入禁止發佈及討論,除了若有違法事證可以提出警示外。
另外就算該公司日後報備核可,因其先行有違反公平交易委員會之規定在先。
二年內亦不得於本板發佈相關訊息。
其若有其他違反本板對保護直銷商權益之宗旨事項存在時。
亦不得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