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V.2.0.1

作者: MixCopy (Mix&Copy)   2013-09-07 00:28:23
發文注意事項
灌水文、一行文、一列文、注音文、政治等非本版範疇文章一律砍文
有洗文章行為水桶3天,刪文及劣退
爭議文章先予以鎖文,經公告發佈其詳細處置規章
無斷轉載文章永久水桶
水桶以及違規砍文統整記錄於精華區內
使用手機app產生一行文等相關行徑亦屬砍文範圍
若累犯2次水桶3天,多次依情節判定水桶時間
買賣/廣告/宣傳文
1. 填過板友名單
2. 發買賣/廣告/宣傳文時,
板上可搜尋到過去發的至少五篇非買賣/廣告/宣傳文
若不符合,一律砍文,第二次水桶3天
跨版活動宣傳文,且經版主審核不在此限
課程文/徵才文/
課程轉讓文章於版面留存3天
徵才文章以及課程開團徵求人數保留7天
超過期限請自刪,若無刪除版主代刪
若版主代刪,再次po轉讓文又無刪除水桶3天
問卷文
與版面無關直接刪除,第二次水桶3天
若有疑問可先寄給版主審核
求檔文
禁止求破解檔,以及軟體載點
非官網所能查到的連結都屬該同範疇
除免費軟體(請附上軟體官網)
若違反智慧財產版權軟體等相關文章,依狀況版主另行公告處理
水桶處罰
經公告水桶累犯
二次累犯3天,三次累犯1週,四次累犯3個月
若經查獲分身累犯
直接水桶5個月
若再犯板規水桶一年
作者: petercjt (武告跩)   2012-01-02 10:15:00
填過板友名單是自介過的意思嗎?
作者: MixCopy (Mix&Copy)   2012-01-16 15:29:00
作者: QQEVEN (kelia)   2012-02-09 1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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