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 想要無(低)風險套利有很多作法 包含但不限於
跨交易所搬磚
期貨現貨套利
perpetual套funding
defi放貸
risk neutral lp套reward(和fee)
最後才是在中心化交易所躺平
基於風險分散的原則 台大高材生不太可能選擇直接在交易所躺平
這非常的違反常理和職業道德
我認為受害者應該要要求steaker出示完整的證據
(例如公司的內規 流程 還有帳務
都明確指出只有這幾個資金池是流向ftx 而其他的資金池不是)
證明自己投的錢真的是全部都進了ftx
以免steaker把別人的損失全部都灌到大家的頭上
還有要確定他的ftx錄影的帳戶是公司戶嗎? 還是個人帳戶
公司帳戶有幾個
受害者人數 總金額 和ftx帳戶是不是能夠對得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