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獲利報稅討論

作者: clbkan (大審判長)   2021-02-15 01:53:59
※ 引述《shortydrawer (shortydrawer)》之銘言:
: 原文述刪
: 以下皆只是分享討論,歡迎大家集思廣益

敝人最近對於出金有相關問題,在此提出疑問希望有先進願意耐心回答

: 依照現在的稅務狀況及相關資料,對於虛擬貨幣本身並非一種正式貨幣,充其量比較像是
: 一種財產。
: 那下列就分為一般個人(1、2項)跟公司(3項)做討論。

: 1.個人買賣虛擬貨幣當作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結算。(此項就是非經常性,且
: 金額沒有到達需做營業登記的標準)

因為之前都用max入金,但出金經爬過文都是以國外銀行匯回為主

目前想到的規劃有:

1.max入金->交易所->FTX匯回外幣帳戶

2.max入金->交易所->嘉信/TD 帳戶->美股帳戶匯回


: 2.個人申報海外所得計入最低稅負制計算,依公式計算有670萬以下免稅額可以扣除。
: 最低稅負制此公式與綜合所得稅公式計算出的稅金比誰高,就要繳哪個。
: 故海外所得可以匯多少還需要搭配自己的綜合所得稅去評估。
: 此項其實很明確,基本上只要是在台灣交易所做的(幣託、bitopro等等)其實都不算是
: 海外所得,因為都不是國外銀行匯回來的。
: 所以相反,如果今天是將國內比特到國外交易所(bitfinex 等)然後結算換成usd再匯回
: 台灣帳戶,這個就是明確的海外所得。但還需要承擔時間、匯差、國外交易所現在認證k
y
: c的難度。

舉證方面不知道實行面如何
假若走1.的方案逐年匯回,申報海外所得時是否只需附MAX入金紀錄和FTX匯出紀錄即可
還是連在交易所買賣紀錄也要一併附上?
因部位一部分有ICO獲利,買賣紀錄感覺有點難追溯回來舉證。
然後逐年匯回再進出的舉證上是如何實行這邊找了很多文章也很模糊

呈上,如果2.的方案這樣單純匯回資金時沒有買賣紀錄和匯款紀錄
或者是買賣紀錄完全不符合資金量
是否就是走純獲利-20%的條款以純利潤扣除稅額
且因虛擬通貨還要被加收營業稅

DEBIT CARD的方案怕太頻繁領錢會被美國客服照會,或是被鎖美股帳戶權益
另一面也可以用虛擬貨幣信用卡,但Coinbase Card、Blockfi、幣安卡都沒開放亞洲區
目前感覺wirex比較能實行(付出的成本較低),但wirex限額太小
同樣也怕太頻繁被鎖帳戶

最後還想到可用100萬以下海外所得免申報逐年匯90多萬進台灣
但實行面未知,且怕被5年條款追溯被抓去泡茶

: 3.如果第一項,經常性且金額達到應該視為營業人的標準。設立公司後應該如何做(一下
: 只討論一般
: 稅負)
: 個人及其他朋友討論,虛擬貨幣對於現行而言就像是商品,且在營業稅並無有任何免稅適
: 用(如衍生性金融商品、金塊那些)
: 所以賣出去時5%營業稅要繳,然後看賺或賠去繳營所稅20%。
: 剩餘的盈餘若分配就變成股利所得去綜合所得稅計算。
: 如果今天完全不想要被查稅,照這個流程就是完全合法繳稅。
: 但現行其實很少關於這塊的法規及稅務機關的看法,只能先以推論確認這個樣子是最有利
: 去協商稅金的。當然每個個案及每個人心裡壓力可以承受的稅務風險不同,都一定是需要
: 個別討論及評估才能知道適合自己的方式。

公司帳海外所得這邊估狗不太到,可能牽涉到會計作帳專業領域
希望有神人回答

: 小小分享,歡迎大家可以站內信討論都沒有問題,畢竟很多東西在公開板上討論可能也比
: 較不方便。
: 關於自己對於虛擬貨幣看法,我所想到的支付是希望未來的10-20年內能讓整個世界不同
: ,就如同10-15年前,有誰想得到手機會在幾年內變成觸控螢幕。從智障型變成智慧型,
: 就如同實體金融邁入數位金融一般。
: 雖然兩者阻力完全不同層次,在上一次經歷高點崩盤後,我就想如果這次虛擬系統沒崩潰
: 在十年之內它就會越來越成熟,那價格遲早是會回來的。
: 此次高峰代表的不只是資金價格,或許也代表著越來越多人知道或者認知逐漸改變(當然
: 很多也是想投看看還有沒有以前獲利幾萬倍的)
: 不論如何,大家都可以越來越好,祝新年快樂、大家持有的貨幣凸了木~謝謝大家

20下半到21年大牛市希望大家都能賺大錢
感謝各位 新年快樂
作者: dryob (dryob)   2021-02-15 02:57:00
交易所沒辦法進券商 要飛去美國開戶中轉
作者: wtl (比特)   2021-02-15 04:16:00
一年90萬匯回看不出有什麼問題 我在外商每年都有espp 美國上市公司股票 每年賣掉匯回都沒申報 事實上這金額國稅局應該沒興趣 不用想太多另外申報是更新國稅局你的財產 一般人都不想讓國稅局知道你的財產有多少 問題在於你買房的時候 國稅局看你的資料 薪資不高
作者: sunsand (有狗也不是很怪的事情)   2021-02-15 11:41:00
好奇想利用這篇問一下 報稅時是不是直接用標準成本 不用特別去舉證交易資料 不然交易所轉來轉去很混亂有些交易所交易歷史無法追溯 幣安只能追三個月
作者: wtl (比特)   2021-02-16 07:09:00
如果獲利只有90萬什麼都不用提供 大不了提供出金入金匯款水單就好了 如果國稅局有問的話 依法小於100萬本來就不用申報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