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記510

作者: Mozartk (Pi)   2025-07-31 18:54:42
某些工作觀念的問題,其實是有點難跟小朋友討論的,
當然很多東西是無法在網路上直白的說,
但用一些生活上的其他例子且不涉及業務事項來說明時,
在符合私人的隱私之下,公司利益也不容易被侵犯,
舉例來說好了,
之前打開以前某個平台很久沒用的帳戶,
結果發現有蠻多蒐集的油管連結因為著作權法緣故被封鎖,
這就引起我們的好奇心了,
以前蒐集那些連結可能就是某些私人上傳的音樂,
電影剪輯短片,
在早期還沒有收藏鍵選擇之下,就只能轉發分享在自己的頁面上,
甚至裡面不乏某些迷因短片,
比如這種 https://www.youtube.com/@VIXTION_EDITZ/shorts
這種東西算是侵犯著作權嗎??
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4392
似乎從法律人的角度來說,最終判決還是取決於法院,
也就是說分享的連結未必會因為著作權的緣故封鎖,
因為考量點可能是,小眾的合理使用對於影劇的市場價值影響,
甚至某些人是因為看了那些私人剪輯後才產生想去看電影的動機,
好像是因為如此,之前油管曾經有規定每個短片的長度不可以連續超過6秒之類的東西,
現在好像是AI比對太過於強大了,
以至於說很多電影解說都變少了,
解說應該算是評論的一種,因為這種東西不是字幕,
字幕很純粹的與原始創作內容本身一致,
所以在網路上傳一個電影加字幕,
其實硬凹成評論類型的影片根本就笑話而已,
追根究柢來說,
其實就是權利人覺得說我們分享內容有幫助到他在作品上賺錢,
就算放在再長的影片,權利人都不會去抓你,
因為對他來說是免費的廣告,
不過這社會上就是有很多那種專利蟑螂,就是說其實根本不是電影公司或Neflix,
只是偷偷做點剪輯放到網路上給人用,
等網友用完後去提告說,
這短片是他剪輯的要付錢才能使用,
自己以前蒐藏的影片裏面的部分舉發人,貌似也是這種類型,
簡單來說,電影又不是你家拍的,
就是這種垃圾特別多,
所以導致現在能看到的有趣迷因影片越來越少,
題外話了,對於法院來說,
其實最早著作版權僅只是減少書本或者影片在網路上免付費傳播的問題,
到後來搞到草木皆兵的情況,
其實就變相的阻礙某些資訊的傳播,
個人覺得畢竟書籍電影出版品才有官方註冊號碼是嗎??;
後來查一下DMCA在美國好像是刑事犯罪立法的形式而形成的法案,
修訂了美國法典中的第17條,使原本的民事處理變成刑事處理??
這東西就像是公司的小朋友搞不清楚狀況一樣,
對你們來說可能是民事問題,
但影響到其他區域時可能會變成刑事問題,甚至是軍事問題,
但前提只要不影響到權力人的口袋就什麼問題都不是,
況且通常小朋友只在乎流程的正確性,
也不管到底我們的共同敵人是不是專利蟑螂,
至少也要想說,到底是誰付錢給我們的?
萬一做出來很多要求不僅不能讓公司獲利,
反而讓整個規模萎縮時,
這時候就要想一下你們在考量的事情有沒有意義,
甚至你們在乎的東西,我反過來做也是對的,
這也是為何小朋友永遠只是小朋友的緣故,
所以阿,
神或佛的境界也差不多這種情況,
很多人以為成佛了或成神了就只是靜靜地坐著微笑嗎??
NONO~~你們執著了,
已經脫離肉身範疇的祂們更懂幹話怎麼說;
剛睡到一半忽然又睡醒,
知道了一些關於來自於靈的話,
可惜在這邊我只能說,
其實很多人擺明就只是垃圾而已,
都知道會事情嚴重性,
還在那邊假惺惺做什麼,
他們不知道死後有下地獄這種東西嗎??
這人生沒有什麼反悔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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