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的責任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4-04-07 11:26:12
https://www.law4u.com.tw/news_info.php?id=71
最高法院109年台上字第1015號民事判決節錄 :
倘網路平台服務提供者未為任何審核,或已有相當理由足認屬侵害名譽之言論而未為任何防
止措施,猶令該侵害名譽之言論繼續存在,自屬違反作為義務,亦可成立不作為侵權行為。
版上有id從2022年連續對我誹謗 妨害名譽長達一年多 文章幾十篇
指名道姓說我沒有工作 憤世嫉俗 會殺人…各種誹謗 妨害名譽
如果版主不處理
刑事上可能沒有責任
不過民事責任跑不掉
以上。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4-04-07 12:10:00
#1ZMHdjXk (L_SecretGard) 小組長也公告過版主應該處理公審事件 2022年10月公告的 結果版主從2022年11月縱容它對多名版友公審 這樣算瀆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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