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雖然我並不確信。
比自己想像的更慌張,證據就是用沐浴乳洗頭。
前方的公車載完客打方向燈左轉
我覺得公車沒停的話好像會撞上
所以就煞車
然後就被撞了
自己是覺得沒什麼事
不過後方騎士跌倒了
應對方要求幫忙扶車
印象中似乎應該報案等警察?
不過彼此都說沒事。
雖警察局就在旁邊
但是她說想早點回家
所以就互留了手機各自離開。
我是最後一個離開現場的。
我的車沒車有任何損傷
應該沒事吧?
或許要等七天,或者一個月沒被額外通知才算沒事?
當下其實覺得腦袋頗為空白
如果重來一次。
我希望雙方都能用手機錄音,錄影?
聲明沒事,再離開。
不想搞事,只想平平安安。沒有堅持報警或到警局備案。
不知道算不算錯。
其實不懂,不過先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