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隨便挑戰自己59

作者: GAGA1 (嘎嘎)   2020-06-05 22:52:09
本來想寫一則,
精神病不能免死的文。
但搞了半天。
最後,
想了昨天,和朋友一起去捧場朋友做的美甲。
本來,我只想做二隻中指。
被說,是誰只做中指的啦!
一坐下來,就被半推半就,做了六指(?)
中途,我不小心動了,
朋友兼美容師,崩潰說[我閉氣幫妳做,妳現在不能動。]
這才發現,她是一個超級認真的人。
也不太能溝通,就堅持做她要做的。
做了六指,快二個小時。
我開始笑了,
另一個朋友,以為我在幻想漂亮指甲的情境。
直到最後,
她才發現,原來是我累了,
累的時候,笑了繼續笑。
傻笑。
其實,她不知道。
我崩潰的時候,
會狂笑。
接著哭,又繼續笑。
寫到最後,
好像我是個精神病,
其實,
來到人間,
或多或少,大家都有一些不符合社會期待的部分。
但,
努力走在正軌上,
對自己人生負責,
不傷害其他生命。
如此之下,
為何我們要去原諒殺人的呢?!
如果他不能控制自己的生命,又傷害別人的生命。
那就給他一個痛快,
為什麼要去保護一個不適者呢?
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偏偏,要搞一招來特別保護,
浪費社會資源。
※ 編輯: GAGA1 (36.236.79.43 臺灣), 06/05/2020 22:59:03
作者: travelaway (好習慣好人生)   2020-06-06 0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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