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4

作者: mave (mave)   2020-03-25 00:05:06
昨天拼死拼活把政大法律打完了!可喜可賀!
還有政大外交也是!
今天好不容易搞懂排版到底怎麼一回事,玩得很開心XDDD跟不計分的政大法磨了一整晚,大致有個樣子出來了,超有成就感。
明天下午希望能去電腦教室,把政大外交再修一下。
目前剩:
政大公行
政大外交(內容小修 競賽日期)
臺大政治國關(加圖 排版)
臺大政治公行(加圖 排版)
臺大外文(先不急)
真的要開始認真讀國關的書了,不可以再沉迷小說。
規定自己上課不要再看閒書了(つД`)
然後每天寫一篇英作吧。
今天聽了大家對N號房的想法。
老實說,我一直都不是一個情緒起伏會特別大的人;剛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只是覺得「好噁心」沒有像大家一樣激憤。其實我也會覺得自己這樣是不是不太對,但想想也覺得我實在很懶,懶到表現出太激烈的情緒,跟所有人一起同仇敵愾。
可是後來真的越想越不對;有那麼多跟我差不多年紀、甚至比我還小的女孩受辱,無論怎麼懲治主嫌或做再多的心理輔導都沒辦法恢復了。
猶豫要不要簽公布使用者個資的連署。
理性上來說,我是不信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一旦公布個資,大概只會掉進所有人互相攻擊的混亂局面;而且,再怎麼說,南韓政府還是有義務保護個人隱私。(雖然這種人根本不值得擁有吧)我覺得這樣做根本沒辦法解決問題,公布個資,公審他們,然後呢?是不是之後還會有更多的女孩受害?該做的應該是修法,把罪修重,無論是主謀或使用者都罰,當然越重越好。
後來又想,自己在動機裡面寫了那麼多幫助無人願意幫助的人辯護的話,就問了:如果真成了律師,自己願意幫N號房主謀辯護嗎?
很愧疚的,我真的沒辦法。
明明動機裡寫得冠冕堂皇,現實中卻又孬了。
但是想一想,說不定這會是一個提倡男女平權的機會;所有的教育對於性的著墨似乎都不多(以臺灣或亞洲來說),所以導致這種可悲的情況?
又或者主謀其實病了(機率應該不低)?
唉如果要讀法,就該再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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