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9-11-11 01:57:12任何已經分手的前男友、前女友應該要永遠不見。這樣那天回憶時還可以保留當初的美好
回憶,過去不愉快的事情會在時間的流逝下逐漸淡去。
跑回來死纏爛打只會連最後一點美好的印象都消失殆盡。在一起時,可以努力的地方很多
,時間也很充裕,可以一直不斷的反覆磨合,所以復合只是說明了過去你/妳多不珍惜對
方而已。
對於過去的對象我一律封鎖,我不需要跟以前的對象當朋友或是家人,這樣只會給彼此的
現在的伴侶造成不安跟困擾。
有些人適合永遠不要再聯絡,我覺得這些舊人就是屬於這一類型。今天老婆受到驚嚇了,
那麼晚了,我只想到車禍或是看了包裹的信又胡思亂想,沒想到遇到那麼可怕的事情。
昨晚凌晨的無聲電話似乎意味著什麼,上週已經打電話知道對方有男友了,看來...真的
下定決心要挽留老婆了,希望今天的事情給他點警惕,真的愛對方不該這樣做,默默的祝
福會是個比較好的做法,不要再讓老婆受到驚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