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遇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8-03-28 17:47:42
今天打工的時候門外有路人經過,駐足觀看張貼於門外的大海報菜單,我看到了便走出去招呼。
想不到居然是Timmy!
他和太太推著嬰兒推車散步經過找吃的,當時下午兩點半,是男寶寶,看起來文靜。
『八個多月吧?』
Timmy驚訝我說中他們家寶寶的年紀。
我看寶寶坐的很穩,俗諺總說『七坐八爬』是多少有點可靠,當然也有八個月就會趴趴走的好動寶寶,只是說八九不離十吧。
店裡基本上下午三點到五點是休息的,不過如果他們要進來用餐我也很樂意幫他們服務的!
後來閒聊了一下介紹過菜單,他們決定再多看看。
也是,店內低消$499並不是每個路過的人都可以接受的價格,也許只想吃個陽春麵滷肉飯之類的?
哦忘了說,Timmy是我以前打工的同事,那時他跟我一樣做兩個工作,而且那時他還沒結婚生小孩,只是認識他的時候已經有所打算。
離開上一個工作地方之後Timmy到了VVG,是做bar tender,我都還沒去VVG光顧過(曾經經過一次,但Timmy不在我也就沒去消費),現在Timmy在日月千禧服務,還說我去的話要請我喝調酒,他的本業就是做調酒,日月千禧離我蠻近的,不過我大概喝兩杯就暈倒了,不會讓他請太多杯的 XDDDDD
Timmy看起來都沒變,嗯...三十幾歲的人了好像也沒啥好變,不像學生時候跟出社會後,幾乎都女大十八變,以前清湯掛麵的清純學生妹如今已經是沒化妝不出門的網美,不叫我還真認不出來呢!
不過現在也因為不像我們以前有髮禁,國高中生每個染髮化妝成熟打扮,明明沒幾歲卻跟社會上OL差不多樣子,妝化多了傷皮膚,染頭髮傷髮質,雖然生活中不可能完全避免掉化學物質,但我還是大多保持『天然欸尚好』的想法。
另一方面是自己懶。
染髮之後要保養,化妝要卸(而且我也懶的學化妝),也沒有穿耳洞,穿了怕合起來,還有就是可能會像我妹一樣整天買新耳環,額外增加一筆開銷,還有無法好好的控制自己的物慾,只有一個身體兩隻腳都可以買一堆衣服鞋子了,更何況其他的呢!
從事護理工作以前會擦擦指甲油,不過指甲油這種東西當然不可能永遠只擦一個顏色,還有就是擦了要卸,還有要保養,所以除了指甲油之外又多了護甲油、去光水之類的,還好我沒有做水晶指甲的慾望跟衝動,不然恐怕又是另外一個坑。
花錢這種東西就跟台中市的路面一樣到處都是坑,不小心一點恐怕傷透了荷包、傷身又傷心啊!
扯遠了。
日記呢對我來說就是記錄生活記錄心情還有就是和自己對話,哦哦哦機械鍵盤吵歸吵打起日記來倒覺得清脆響亮呢!
作者: virulous (皇冠鬣蜥)   2018-03-28 21:09:00
我覺得染髮什麼都不是,除非妳喜歡或妳家臭宅也喜歡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8-03-28 22:15:00
染了要保養,我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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