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的隱私

作者: toploader   2017-08-14 01:26:11
有點晚了,還是想簡單打一下。
在表特版出現一個人肉搜索範例,開始從好笑往殘酷的方向發展。
發文者使用的技巧沒有很高超(只能算是動機強烈吧),
讓我想起政大曾經做過BBS搜尋引擎引起軒然大波這件事,
(關鍵字:Yousee 柚子 政大 BBS 搜尋引擎)
網路上還有很多關於這件事的資料。
柚子的毀滅,不少人覺得可惜。
某種程度上,我覺得當年有一部分人是鴕鳥心態,有一部分人是另有居心。
什麼樣的居心呢?先避免搜尋門檻快速降低,
尤其重點是要避免這樣的東西變成廣為人知。
一旦廣為人知,那些已經在PTT上面存在很久的人物就倒楣了;
一旦廣為人知,那些無知的小白兔就不會在PTT繼續增加了。
然後呢?記取教訓的人就會趕快撤退,刪文之後,
要嘛徹底離開PTT,要嘛轉世投胎換個新帳號。
為什麼說是鴕鳥心態?因為Google搜尋引擎已經可以做到相當一部分事情,
儘管不是很完整。
(PTT有網頁版這種東西啊!要什麼狗屁登入)
另一個因素是已經有網站會備份PTT的資料,重點是已經被刪文的資料也會被涵蓋在內。
每一個曾經用Google找過PTT資料的人都會發現這些網站,
它們搭配Google搜尋引擎就會變得更「恐怖」。
重新溫習一下Yousee相關資料,就會覺得現狀有一點好笑。
回到表特版的那件事。
一開始那其實是不錯的教材,(或者說是機會教育?)
內容是公開資料,工具是人人都用的Google搜尋引擎,很普通的方法,
就是這些東西,只是平常不注意而已,就是可以產生這樣的結果。
這個範例應該會對原本不注意的人有提醒的作用。
但是當事人在性版的文章被好事者挖出來公開了,
對一個即將成為知名大學大一新鮮人的小女生來說,事情開始變得殘酷。
了解整個事件始末之後,說她咎由自取會不會太過分?
她這樣可以算是提早體驗出社會的狀況嗎?有些話大概只有她的親人可以跟她談。
奇妙的是問題會反過來回到發文者。
發文者是否曾經發現小女生那些性版的文章?
如果發現了,發文者有義務因此收手嗎?
就算沒發現,發文者是否有確保其發文不會對小女生產生傷害的義務?
他有義務嗎?
其實如果當初他想過要控制傷害,
只張貼照片,不要炫技,應該完全可以達到證明找出本人的目的。
只是......去做這件事的動機這麼強烈,還成功了......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一個好的哲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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