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karu (小明人)   2016-03-24 12:15:41
關於取信和證明的思考小結:
其中差異端看行為人的真心與否、目標為何,
是想證明自己或是取信對方。
如果行為人認知要採取的行動都是假的,
表示了在那其中並沒有真心。
是真是假只有行為人能夠決定;
又或者當行為人意圖以完成對方條件作為"證明自己"的手段時,
其行為便已失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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