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題

作者: queenerica (Erica)   2014-09-24 00:23:59
這兩天最佔版面的新聞,除了選舉之外,就是台大高材生砍女友41刀了,
所以今天包廂討論的主題是,到底是有多愛,才會愛到殺死對方呢?
上個星期聽呂如中的演講,剛好也提到類似的議題,
我覺得他說的很好,愛的反義詞並不是恨,而是不愛,
如果愛的反義詞真的是恨,那麼會有很多分手情侶會殺死舊情人吧。
感情本來就是這個世界上最說不準的東西了,
愛情的發生,是在一瞬間,消失往往也在一瞬間,
被分手的人,會難過傷心甚至氣憤都是正常的,
但是如果要以愛為名將對方置於死地,
那根本就不是愛對方,只是愛自己罷了,
因為無法忍受自己的付出變成一場空,
接受不了計劃好的未來變成一場夢,
甚至是,不能接受自己不被愛。
在包廂對談中,朋友提到,可是不能接受對方過的好,或是無法抽離分手的情緒怎麼辦?
但其實我覺得,對方過的好不好,who knows?
不是只有被分手的那個人會覺得痛苦,也不是主動提分手的那個人就會覺得好過,
很多事情都有不同的角度可以去切入,如果只用單一看法那當然就讓自己陷在痛苦中,
況且,從一個人到兩個人,習慣這樣的生活之後,要再變成一個人,當然會不習慣,
可是久了,不就又會習慣這些不習慣了嗎?
最近鋒菲戀吵的兇,電視上也狂播出王菲的歌「紅豆」,
裡面有一段歌詞我覺得寫的很好:
有時候,有時候,我會相信一切有盡頭,
相聚離開,都有時候,沒有什麼會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時候,寧願選擇留戀不放手,
等到風景都看透,也許你會陪我看細水長流。
一段感情來的時候,我們可以用許多方式好好保護好好珍惜,
但是若不得已走到盡頭的時候,也要能好好的放手祝福對方,
因為未來的事情誰都無法預測,誰知道會不會有那麼一天,
會像王菲跟謝霆鋒一樣,在風景都看透之後,選擇回頭互相陪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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