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這個版能不能討論推理遊戲?
搜尋一下版上有討論逆轉裁判的,如果不合的話請版主告知我刪文。
目前玩到第三章,以下有第二章和第三章雷:
之前看這遊戲的評論大部分是遊戲系統差,但是劇本好
不過第三章的謎團漏洞實在大到令人忍受不了。
第三章的謎團簡而言之如下:
夜總會王牌歌手A,被她的徒弟B暗中寫信恐嚇、還下毒毒啞了A的嗓子,
A不得不引退。A因此想在引退演出唱完後自殺,給觀眾留下完美的印象後而死。
A的自殺方法是在舞台側邊的備用麥克風上面黏毒針,
要自殺的時候就去拿備用麥克風讓自己被刺傷,這樣子就可以死的迅速。
在引退演出前,B把主要麥克風故意弄壞了,理由推測是為了讓A難堪。
同時A因為希望身穿白衣而死,於是故意把事前預定要穿的禮服弄破,
讓夜總會老闆去拿另一套白色禮服,因此引退演出開場時A還無法上場,
在B的爭取下,由B先上場墊檔,B拿了備用麥克風而被毒針毒死。
最大的問題點:A要自殺卻把毒針黏在備用麥克風上,
實在是非常不合理。要用毒針自殺,只需要把毒針藏在口袋或腰帶,身上任何一處都可以,
想自殺的時候把毒針拿出來刺自己一下就了事,完全沒有必要把毒針黏在備用麥克風上。
遊戲中還特別解釋什麼備用麥克風很少人用,A怕其他人被刺到,所以不黏在主要麥克風上,
而是黏在備用的麥克風上。 拜託那個麥克風是直立落地式的,超過一公尺高,
放在舞台側邊,就是有工作人員想調整一下器材位置都很有可能碰到好嗎?
既然不想讓別人碰到,為什麼不把毒針帶在自己身上?
只要用紙包好,就不會刺到任何人。
就是因為這個自殺的手法太不合理,在玩的時候卡關好幾次,最後得了個評價B。
其他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說A可以檢查器材的時候黏毒針在備用麥克風上,
不被一同檢查的工作人員C發現,而遊戲中否定C是兇手的可能性時,
用的理由卻是C和A一起檢查器材,C沒有辦法偷偷黏毒針,
這種自相矛盾的邏輯其實第二章也有出現。
第二章先用某人手有舊傷不能把刀刺穿人體到樹幹上當作理由,
後面又揭露不用很大力氣也能把刀刺穿人體的手法,
但是畢竟還是有那個人列入最後兇手選項,還算可以接受。
第三章的這個謎團就不合理到實在無法讓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