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今年農曆過年前,在某家大型連鎖百貨公司預購福袋!
大年初一抽到了雙人韓國來回機票 。
票價38600,現場也繳交了10%的稅金。
但詳細規則及開票都要等航空公司開工後才能確認!
開工後2/21我主動打電話去百貨公司詢問相關事宜,他們回覆我他們需要詢問航空公司。
後來不是承辦人員不在,就是航空公司尚未回覆。
又過了幾天得到消息是票價三萬多的雙人來回機票,可於一年內預訂,預定後的一年內使
用。相當於最晚出發時間可以到2019年。
結果今天百貨公司的人打電話跟我說,航空公司要更改規則。
需要一個月內開票,半年內出發。票價改為一萬多。所以不需要繳稅,會再把之前我繳交
的稅退給我。
問題:
想詢問大家,我原本抽到的價值三萬多元,卻被改為一萬多元。雖然會退稅給我。但這樣
是不是與廣告不符。是否有消費者的權益可以爭取呢?可否要求更換等價商品或其他作法
呢?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