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imeiamy (難道我的屌是中國貨!?)
2021-01-07 18:03:00我是要吃服爾眠(醫藥用FM2名稱)的人,也在這裡宣導大家,藥物濫用就是從medicine(醫藥)變成drug(毒品)順便幫大家知識家一下,X級管制藥品,對應毒品刑法的就是X級毒品。藥物要拿來治療、作醫療用途才是正確的觀念只是FM2比較方便理解,如果有人說要吃FM2,不能直接扣吃「毒品」的帽子上去另外,現階段危險性高的安眠藥是Stilnox史蒂諾斯,FM2服爾眠是長效型代謝期長,是因為任何「化學藥物」配上「酒精」會導致藥物機轉改變,作用速度跟程度加快跟加大,實際上每個人如果有需求,適合吃的安眠藥也因人而異。像我就是對於作息控制要比較穩的人,而FM2對我幾乎沒有副作用,也讓我睡得安穩;史蒂諾斯我吃過一次就怕了,那個失憶跟夢遊的副作用在我身上影響很大,而且它是起效快但代謝也快的短長度安眠藥但是失憶的副作用比起FM2其實是更明顯的,實際威脅性更高(縱使它是四級管制藥品,FM2屬於三級),這道理有點類似大麻vs香菸的概念;遵守國內法規是一回事,但是自要知道它的特性跟危險性,否則貽笑大方還是小事,重者被法律制裁還不自知就只能幫QQ了總而言之,上面一大串我要傳達的:國內對藥物跟毒品的甚至菸品的法規其實並不一定能反映現實情形,但是要注意現階段法律寫這樣就是明定罰則跟管制,注意不要觸法最後還是要跟大家說,如果有在吃安眠藥的,能不要吃小史(史蒂諾斯簡稱)就不要吃,它不只有失憶等副作用,同時存在很高的耐受性,容易從一顆吃到一包,很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