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互惠外拍,麻豆事後要求給全部照片

作者: ad47 (我現身了~)   2014-10-02 01:03:10
※ 引述《hanabiz (再見 B67)》之銘言:
: 各位版友你們好
: 小弟的興趣是人像外拍(互惠)
: 相簿: https://www.flickr.com/photos/115975821@N02/sets
: 每次拍完大約給15~30張修過的照片
: 最近外拍我給了15張,但麻豆覺得太少
: 要求我再給他一些,說是要做紀念
: 於是我又挑了大概10張給他(沒修圖)
: 結果他反而更不爽...
: 一直跟我盧說要全部的照片,讓他自己挑
: 但我不想給!
: 雖然15張不多,但也花了很多時間挑片和修片
: 而且對我來說,挑照片是一個很重要的過程,我希望照片能表達我要的感覺
: 請問各位覺得我這樣做ok嗎?
: 麻豆一直宣稱他有肖像權,所以我必須給他全部的照片
不好意思剛剛詢問過律師朋友,要來更正
應該分成這樣幾個層次討論才對:
著作權:
一般狀況主要是由兩人約定為主(口頭、書面皆算數)
要是沒有約定,就是共同屬於兩人
(model是可以主張自己有參與創作,例如姿勢、服裝等等)
又其實今天的問題"交出照片"與著作權無關,
可能關係到的會是
1.契約
雙方當初有沒有約定攝影師應該交照片 比方說一開始約定
model給拍 而攝影師要給model一組照片。
(外拍通常都會說要一組照片,至於一組照片 是否等同於 全部照片嘛.....)
2.人格/肖像權
model主張攝影師侵害肖像權 而要求他停止侵害或請求精神上或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這個好像本次事件比較沒關係...)
3.不當得利
假設雙方都沒有約定,攝影師借由拍照取得某些有形或無形的利益,
但這些利益本來應該要歸屬於model的,攝影師就這種利益沒有法律上原因取得,
可能會更成不當得利,model可以請求攝影師返還。
(這就端看model要怎樣主張攝影師從那些照片中得到利益...)
最後 MD能不能跟攝影師要到全部照片,還是看律師、法官如何主張和裁定
大家可以自己參考、想像一下這個例子囉...
作者: fosa (阿盛)   0000-00-00 00:00:00
推肯於修正與傳達正確訊息,謝謝
作者: bennylie (LBN)   0000-00-00 00:00:00
這跟一般認知好像有點不一樣,如果MD有共同著作權問題比較複雜,因為通常一般外拍要使用MD的照片,通常只會要MD簽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MD是共同著作,那還要簽著作權使用同意書了。
作者: ad47 (我現身了~)   0000-00-00 00:00:00
其實不相衝突,因為一般拍照都會有事先約定,那怕只是口頭上說都可能在往後攝影師可以主張事前說好了照片歸屬、怎麼分這邊只是就可能狀況討論,model的確可以主張自己也有參與創作,當然"主張"不等於最後結果。(討論這個是前面有人質疑為何model不能是創作中的partner)
作者: MJR7 (穆先生)   0000-00-00 00:00:00
推認真。
作者: dianmu   0000-00-00 00:00:00
推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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